“降价令”为何难以撬动药价坚冰

时间:2010-12-14 11:02   来源:燕赵晚报
    国家发改委第26次药价下调政策昨日正式实施。据统计,国家发改委降低了48个通用名,174个品规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达到“史上最严”的19%。(12月13日《国际金融报》)

    第26次下调药价媒体被誉为“史上最严”,但分析人士则认为,本次调价效果并不明显。原来,发改委这次调整的定价药品中,有的药品本来就不贵,有些药店的价格确实低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高价格;还有些降价药品,很多药店根本就无货可售。

    第26次“降价令”撬不动药价坚冰,其实也在意料之中。发改委的“降价令”涉及哪些产品,药店就可以将利润少的药品撤架,厂家也会玩起“变脸”以逃避降价,如“改个药名”“换个剂型”,实在不行就“放弃生产”“不予经销”,总之让低价药品“见光死”。这样,“降价令”虽好,对百姓来说却是“水中月、雾中花”。

    其实,药价贵,主要贵在医院里,公众看病贵,往往是“被高价”。个中道理很简单,现今医院的体制改革仍未破茧,“以药养医”仍然是医院生存发展的基石。利益的驱动,制度上的漏洞,已经使医生、医院、药企、药商形成坚硬的“利益链条”。目前,中国90%以上的医院为公立医院,而政府的财政投入,根本无法保证医疗人员的收入,药品、医疗器械成了医护人员畸形“自我补偿模式”的重要来源。

    据卫生部的数据显示,近10多年来,无论是门诊费用还是住院费用,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份额均维持在44%的水平之上,一些中小型的地方医院甚至高达70%。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医院对一个个病患财富的掠夺,是医德的集体沦丧和医生价值观的扭曲。

    如此看来,解决“看病难”,“降价令”只是一种辅助性政策救济,关键还是要斩断药品暴利链条,切实落实“医药分开”,落实取消药品加成的规定。药价“降价令”,想说爱你不容易。“以药养医”一日不改,所有治标之策都会消于无形,即使颁布N次“降价令”又有何益?(沂蒙客)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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