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费“一区两制”得有个解释

时间:2012-04-27 15:25   来源:齐鲁晚报

  日前,黄河以北的济南市民收到了一份“礼物”。济阳、商河和天桥两镇七座以下车辆经过济南黄河大桥时,不用再交过桥费了。长达27年的收费在部分区域有条件地停止了,这固然是利民之举,但黄河以南的更多市民又不禁要问,这个深得民心的举措为什么不能普惠于民。一河之隔两种标准,依据又在哪里?

  济南黄河大桥,一桥飞架南北,改善了两岸市民的出行,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城市发展空间的扩张,这座桥梁长达27年的收费逐渐显现出对地方发展的阻滞作用。济南市提出了“北跨”战略,山东省也有打造济南都市圈的蓝图,但这些规划的实施都回避不了过河的问题。对于济南黄河大桥继续收费的决定,公众和舆论已经提出过疑问,黄河以北的济南市民更盼望早日结束收费,以缩小与其他区域的发展差距。或许正是在民意的推动下,济南市黄河以北部分车辆的过桥费先被免除了。

  此举自然可以得到获利群体的拥护,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为什么必须限制七座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为什么不能在济南全市推而广之。道路桥梁既为公共基础设施,就应该平等地服务于公众,收费标准应该是统一的、公开的,不该因人定价。否则的话,公众在购买车辆时缴纳同等税费,而在享受公共服务时却得到不同待遇,以天桥区为例,则形成了过桥费的“一区两制”,这就很难让市民理解。公共政策必须以公平为前提。难道仅仅因为黄河以南的市民不经常过河,对于收费的压力不够敏感,就可以视若不见吗?

  当然,只优惠黄河以北的本意也许是为了支持济南“北跨”,而推出倾斜的政策。事实上,如果不对黄河以南区域的车辆减免收费,市区之内终究还是横亘着一条收费鸿沟,“北跨”的这一步也不容易迈出去。毕竟资本对利益风险是最敏感的,如果不能真正地降低企业和市民“北跨”的门槛,仅靠政府喊话,资本是不敢轻易过河的。

  济南黄河大桥已经成为政府投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而上市公司理应在信息披露上实现公开、透明。呼应民意,让利于民,确实体现了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但这种让利不能是私下授受,应该让于哪些人,让多大的幅度,必须及时公开并做出合理解释。把好事做得公平合理,才会人人叫好。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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