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1年传出在国际控烟履约排名中,中国名列倒数第N(有关方面不好意思说出序数)的消息后,官方对此耻辱似乎并不在乎。近来,媒体又接连爆出“烟草学者”当选院士和“烟草科技”参加评奖的丑闻。看来,在中国,虽然“以人为本”这个词语早已让人耳熟能详,但在实践中,“人本主义”还是抵挡不住与GDP和财政税收以及一长串利益链休戚相关的“钱本主义”。
当然,在中国的政府部门中,也有一些知耻而后勇者。与此相关的两个最新的新闻事件是:其一,卫生部副部长公开叫板:“工程院应就烟草学者当选院士明确表态”;其二,卫生部部长毅然表态:“将逐步把戒烟咨询和药物纳入基本医保。”卫生部的控烟攻势,引起了舆论的反响。“烟草院士”一案,工程院保持着网上盛传的“理科男”的秉性,不予理睬+我行我素;“医保戒烟”一案,则受到一部分人(想必大多是“非烟民”)的质疑,担心医保+拒绝支持。
据媒体报道: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消费和受害国,烟民达2.7亿之多。有研究表明:中国每年死于与烟草相关疾病的有100万人;如果控烟不成功,这个数字到2020年将增加到200万人。在今后50年中,将有1亿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疾病。
如果从这些统计数字出发,将戒烟作为对与烟草相关疾病的预防措施,可能是有道理的。就像有关领导所说:虽说帮助烟民以药物戒烟,一个疗程需要3000多元;但要为肺癌病人治病,一个疗程可能就需要几万元了。
同时,有关领导号召国人同情烟民。烟民也确实值得同情。有个国际通行的冷笑话:“戒烟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我一年就戒了365次”。目前中国相当多的烟民,是在青春叛逆期时吸上的,他们常常把吸烟当作“成熟”乃至“成人”的象征。但是,一旦吸烟上瘾便终身受制,难以摆脱。如果有药物确实能够帮助烟民从对烟草的依赖中自拔,应该说还是好事。同时,也可以使烟民周围的人免受被动吸烟之苦。
但是,用医保的经费来帮助戒烟是否妥当?有时确实应该考虑的。这样说: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一是医疗保险的资金是参保者共同筹集来看病的,预防疾病的资金似乎不应该从医保基金中开支,而应该从公共卫生或疾病控制的专项经费中开支。
二是中国的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一个特殊的中国国情,就是这项制度是在政府不做“第三个确保”的前提下建立的。这意味着城市职工医保中,政府并没有投入。所以用这笔基金来作预防,似乎于情于理于法都有不相契合之处。说这些,主要想指出,不要随意搬用“国际经验”。
三是一个人终其一生只能死一次,烟民也是一样。即使通过药物帮助戒了烟,也不能保证其不得肺癌,更不能保障其不得其他癌症或其他可能致死的病症。所以,戒烟成功不等于就不花这笔实际上此生必定要花的“最后一次”医疗费。
四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民后,面对2.7亿烟民的医保戒烟是否意味着一个莫大的“商机”?就算所有的人都一次就能戒除,那么2.7亿人以每人3000元计算,总共需要8100亿元。人保部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2010年,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该是包括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总收入是4309亿元,支出3538亿元。
当然,我们还是应该肯定和鼓励卫生部门坚决控烟的决心,但相关的政策是否能够这样设计:药物戒烟,可以由烟民和政府共同负担。治疗费用中,由烟民自己支付三分之二——即使只算经济账,这笔费用相比戒烟后省下的买烟钱其实是小巫、大巫的差别,而且戒得越早越划算;政府从公共卫生开支中补贴三分之一—中国烟民多,与政府控烟不力相关,所以政府必须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再说对国际社会及已经承诺履约责任也是一个交代。
以上的政策设计还要与控烟结合起来,首先要使中国的烟民不再增加。然后作一个计划(或者叫“工程”也行),分期分批地帮助烟民药物戒烟。譬如用10年时间,将中国的烟民减少70%,也就是减少1.9亿人,每年1900万。以每人补贴1000元计算,每年190亿。
最终,这样的政策措施可能会导致烟草税收锐减。但其中的一部分“损失”,可以转移到最顽固的烟民头上;另一部分“损失”,则可以从烟民身体状况改善而少花的日常医疗费用(这与上述“最后一次医药费”不是一个概念)中得到补偿;要是仍有差距,那就算中国政府对国家、对人民以及对全世界作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