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1+1》节目4月10日报道,有央视记者做了一个调查:投递100封平信到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熟人,并通过与收信人联系来查看信件最终寄达情况。调查的结果是,其中的33封信没了下落。据中国邮政总公司客服称,平信的丢失没有办法查询,并且无法赔偿。(4月11日央视)
平信不“平”,平信不“信”!尽管邮件、短信、微信、即时通讯工具非常发达,私人通信比例下降到不足10%,但平信仍然有它的市场所在,只要客户付费,平信邮递的服务就应该确保送达对方,何况挂号信能做到的,平信为何就做不到,说明事在人为而非种种客观理由。
平信不“信”,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邮递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丢失”。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苗族乡邮员王顺友送信20年,平均每年有330天在路上,共行走26万公里,相当于21个红军长征的距离。他20年间从未丢失过一个邮件,投递准确率百分之百。要说条件差,没有比王顺友再差的。为什么王顺友能做的,有些邮递员却做不到,甚至有个别邮递员私拆销毁客户信件?
对平信频频丢失,邮政部门给个的说法是无法查询也不能赔偿,根据我国《邮政法》的规定,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还称《万国邮政公约》专门有相关的规定,各国邮政只对挂号函件的遗失承担责任。试问,100封平信寄出33封信没了下落,哪个国家有这么高的丢失率?提到担责立马捧出“万国公约”,为何不在服务质量上与国际接轨?
按照西班牙法律,投失一封信要判处9年徒刑。1972年3月11日,西班牙一家法院对邮递员格兰多斯做出“离奇判决”。这个邮递员在9年中共投失42768封信件,所以对他判决的总刑期应为384912年。虽然可笑,但立法之细值得借鉴。既然道德上靠不住,就必须通过法律制度规范制约邮递员的服务行为。邮政监管部门应该拿出“王顺友标准”严格规制邮递行为,确保平信“最后一公里”顺利送达对方手中。唯有此,才能防范道德风险,规范公共服务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民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