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凭背后的“官本”真问题

时间:2012-04-11 08:21   来源:燕赵晚报

  “大中型企业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8年以上”、缴纳一定数额的报名费、学费等,即便不来上课,也不用参加考试,就可以获得加盖美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专用章的博士学位证书……这则诱人的招生宣传,使全国200余名企业高管落入了一场“美国野鸡大学文凭门”的骗局。(4月9日《新京报》)

  当前社会给假文凭的使用环境实在太宽松了。假洋文凭猖狂,本土假文凭也很嚣张。尽管文凭打假消息不断,鉴定文凭的网站也建了,但假文凭“行业”越打越兴旺。

  持假文凭不过是为找更好的工作,或多捞点薪资乃至权力而弄得冠冕一点。也许有的管理者都懒得验了,因为真文凭的成色也不怎么足呢。假文凭也算隐身有术,但这并不是关键所在。曾经有人指出,使用假文凭的也是骗子,假文凭买卖就是骗子之间的交易。

  用假文凭即是虚构事实。政府职员借此而晋职称、涨工资,如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骗取国家财政的行为,不就是欺诈行为吗?就是涉嫌违法犯罪了。到民营企业使用假文凭也是想骗老板给他一个好工作,肯定也不合法。按照相关法律追究他们的责任,依法处罚,应该是不存在什么问题的。然而,制造假文凭的倒是抓过几个,可使用假文凭的受到法律制裁好像没听说过。

  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1年出台司法解释,确认伪造高等学历证书属违法行为,对使用伪造学历的却未置一词,让人颇为困惑,这究竟是多此一举,还是有意对假文凭使用者放一马法外留情?

  法律在假文凭使用者面前拐了个弯,有失公正有失权威,政府依法维护诚信的表态在假文凭这个问题上显然是打了折扣的。既然花几个小钱弄个假的就畅通无阻,又何必费钱费神又费时间地混什么真文凭?谁还能怪“读书无用论”时不时喧嚣一阵呢?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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