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墓葬新人,“鹊巢鸠占”谁之过

时间:2012-03-30 10:03   来源:法制日报

  镇江烟墩山因出土国宝级文物宜侯夨(cè)簋(gu)而闻名,这里的宜侯古墓也被列为省文物保护单位,路边竖着一块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烟墩山墓地”的大理石碑。可现在的宜侯古墓已经惨遭人为破坏,一座新墓赫然葬在“古墓”中间,看上去剩下的半个“古墓”成了这个新主人的“靠背”。此事被热心网民爆出后,镇江市博物馆等相关部门陆续赶到现场对遭破坏古墓遗址进行勘察,一些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要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3月29日《扬子晚报》)。 

  这座有着3000年历史的西周诸侯王古墓已被列为省文物保护单位,而且还竖起了标识,可见在形式上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不过在这种“高度重视”之下,还出现了如此惨剧,就不免让人心中产生出些许疑问:他们是否真的重视这座古墓呢?其实文物管理远不止随随便便立块碑文那么简单,真正要做的是一种长期的护养与关注。马马虎虎地竖个牌子就撒手不管了,这比不作为还更可怕,反倒为一些对此心怀不轨者指引了方向。 

  更让人诧异的是,这新墓都盖得差不多了,事情被热心网民爆出后,作为“家里大人”的相关部门才站出来“吆五喝六”。如此看来,这千年古墓怎么感觉都像是“后娘养的”,被人家给“打残了”还得靠“外人”给申冤,等到事儿闹大了“家里大人”才出来喝止,简直是悲哀到了极点。 

  古墓遭破坏,究竟谁之过?我国文物保护法中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古墓的直接破坏者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而在另一方面,法律中也明确,“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如此看来,相关部门逃不了干系,他们事后的大力查处最多算是“亡羊补牢”。 

  文物保护需要唤起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热心网民就是很好的一面旗帜。而另一方面,还得提醒一下当地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自身的文物保护职责,当好文物的“守护神”。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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