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底,北京体育大学在读硕士生卢迪发现一篇署名洛阳某高校体育部张丽教授的文章,涉嫌抄袭自己的论文,95%以上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遂于2011年起诉张丽,索赔10万元。3月26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张丽抄袭,要求其赔偿1000元。(《大河报》3月27日)
教授论文抄袭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以至于社会上已经产生了“审丑疲劳”,不是院长、院士级教授抄袭都引不起“新闻兴奋”。不过,此前的抄袭,多为教授之间互相“借鉴”、“致敬”、“引用”,尚且“门当户对”,可身为教授却去抄袭本科生的论文,未免显得太“没出息”。
对于张丽教授抄袭卢迪论文一事,笔者以为,重点不在教授抄袭越来越“档次低”,堕落到连本科生论文都不放过,也不在于1000元赔偿与10万元的索赔金额相去甚远,压根就没什么惩戒效果,甚至也不在于教授抄袭凸显的学术伦理沦丧,而在于,为何这篇本科生的论文会引起一位教授的关切,进而不惜泯灭学术良心而悍然抄袭?
从报道中可知,张丽教授之所以不惜名声去抄袭本科生的论文,应该是看中了这篇论文的原创价值,而由其抄袭行为可以看出,国内教授们的学术原创能力,何其蹩脚哇。
多年来,国人一直有种“诺贝尔奖情结”——颁奖前渴望国内学者获奖,颁奖后又因无人得奖而泛起“酸葡萄心理”。众所周知,诺贝尔科学奖项,最看重的就是学术原创性和学术价值,而不是撰写了几本专著、发表了多少论文。国内学者的“软肋”,恰恰就在于原创性不足,专著多为“编著”而成,论文多为拼凑之作,缺少创新精神,如何能获奖?钱学森先生曾经发出著名的“钱学森之问”——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究其根本原因,也是在于缺乏创新,教授尚且“天下文章一大抄”,原创能力不足,谈何培养杰出人才?
有数据显示,我国科技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数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但论文平均引用率只有10%左右,排在世界100名开外。这也意味着我国学者的大多数论文是“无效生产”,形同“垃圾”。
“教授抄袭本科生论文”一事,再次暴露出科研界、学术界的创新不足。如果不积极改变目前的学术评价机制,涤清沦丧的学术伦理,鼓励原创,那么,如此的抄袭闹剧将屡演不止。(薛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