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往年不同,北京各高校正在全面实施一种叫做“机审”的论文检测,也就是用一个专门审查论文是否存心抄袭的“论文测谎仪”软件来检测学生论文。其原理是通过数据库对比,判定一篇论文是否有抄袭行为。几年前,该检测系统还只是有限地用来对随机抽取的论文进行检测,今年则普遍用于所有学生。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据媒体曝料:为了对付这个所谓的“机审”,商家专门推出了“反检测”服务,并开发了专门的反检测软件,其数据库更加全面,操作更加简易,短短10分钟,便能够检测出一篇论文中和数据库雷同的部分,用红字标出,并且给出修改建议。此外,商家还为付费者提供修改论文的注意事项和修改办法。该服务价格便宜,学生只需花费一两百元,就能顺利过关。
说实在的,论文测谎仪的出台本身就很滑稽,学术诚信本应建立在对学术的敬畏之上,建立在一个社会的诚信文化之上,当然也离不开严格的学术监察机制。但如今到了需要对每篇论文都用测谎仪去测试的地步,这等于把所有的学生都视作抄袭嫌疑犯,作为一个大学教师,我感到很可悲,也很心痛。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我相信任何一个大学生、研究生都不可能没有基本的分辨是非的能力,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抄袭是不应该的甚至是可耻的,但他们仍然选择了抄袭。这是这个时代的最大悲剧:一些人在具备辨别能力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作恶和犯错,明知其错而犯之,明知其恶而行之,明知其非而为之。这种犬儒主义和投机活动的大面积泛滥,是对全社会道德精神的巨大腐蚀。
我不相信性恶论。问题是我们这个社会为什么存在着鼓励抄袭的土壤,鼓励作恶的环境。不是吗?一个人如果遵纪守法,会发现自己总是吃亏,总是被嘲笑被冷落;相反,做不道德的事则风险很低。不仅学术论文的写作是这样,其他领域也无不如此。本人乘出租车的一个体会就是:谁违规谁走得快,谁不违规谁就得没完没了地等着,被一辆接一辆的车子“加塞儿”。今天中国社会最可怕的是有一种氛围容忍人们不去遵纪守法。
随之而来的一个怪现象是:一些人比着看有没有比自己更坏的。比如,网上很多匿名帖子为学生论文抄袭辩护,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为什么只拿学生说事?为人师表的老师还抄袭呢,学生怎么就不能抄袭?再说了,我们这个社会各行各业不都有人造假吗?为什么只是苛求学术界? 如此这般,一些人还会产生冤屈和倒霉心理:与我一样坏或比我更坏的人不都逍遥法外、春风得意吗?如果大家都这样比下去,我们社会的道德风气只会越来越坏。
那么,如何改变我们社会诚信缺失的现象?我以为,社会诚信的建立首先要有制度环境的保障,而政府各级部门的诚信与否直接影响社会风气,社会风气又直接影响普通百姓及大学生对诚信的态度。
诚信的基本含义是遵守契约,现代社会的契约既包括社会内部各公民之间的契约,也包括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契约。依据现代主权在民、人民主权的基本理念,人民把权力交托给政府并承诺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是有条件的,这就是政府和国家其他权力机构必须履行对于人民的承诺。如果政府各级部门带头不遵守承诺,那就必然失去公民对于政府以及国家权力机构的信任,此后又会进一步导致公民自己也不遵守公民义务的承诺。如果出现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失信于民的现象(类似于前几年上海的社保基金事件),而老百姓对此又无可奈何,那么,就会出现公民“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现象。
我们不能假定每个人都能够本着良知坚守诚信,破坏诚信的人总是存在的。问题在于如何建设一种有效保证诚信的制度环境,让破坏承诺者不仅得不到好处,还要付出极大代价。学术造假大量存在的原因之一,是惩罚力度不足,抄袭者被发现后缺乏严厉的惩罚措施,即使媒体报道了也不过躲避几天,等过了风头依旧能东山再起。
毋庸讳言,今天社会上流行着一种“争相比坏”的现象,它引发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导致全社会的互不信任……
温家宝总理最近指出:“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温总理把道德建设、诚信建设和法制建设、体制改革联系起来是非常有见地的。因为政府以及国家其他权力机构——比如警察机关、法律机构的诚信和守约的意义远远超出普通百姓。窃以为法律的制裁比社会的唾弃更为根本。社会的唾弃是一种软性的道德谴责,不具备硬性的法律效应。很多受到社会唾弃的人实际上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结果,不仅法律对人的行为的威慑力和引导力被削弱,而且社会的谴责也变得越来越无力,最后人们干脆不再谴责而去效仿。
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在这个意义上,论文测谎仪引发的连锁反应,由深层次的体制因素产生的“争相比坏”的恶性循环,更值得我们警惕。(陶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