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法世界最严”不是荣耀

时间:2012-03-28 11:08   来源:济南日报

  日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称,我个人看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其实中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法律是世界上最严的。我们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当中,对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各种各样的责任,包括故意的和过失的,都基本上给予了能够承受的上限处罚标准。(3月27日央视报道)

  显然,马勇副秘书长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很自信,所以他在称“中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法律是世界上最严的”时,会强调“个人看到的有关法律法规”。这样的强调说明他知道自己的视野有可能是狭隘的。确实如此,即使没有遍览各国法律,不是相关领域法律专家,从零散的新闻报道中也知道,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绝不是世界上最严的。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发达国家会罚得问题企业倾家荡产,我们并没有这样做;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是零容忍,我们却无比宽松宽容。

  有了一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就说“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世界最严”,实在有点儿坐井观天、夜郎自大了。

  请注意马勇副秘书长说的一个关键词:法律。他并没有说“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世界最严”,而是说“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世界最严”——虽然只差两个字,却有巨大的差别。这是一个中国特色的问题,“法律”与“执行”间,总有着很远的距离。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严”只存在于纸面上、停留于条文中,徒法不足以自行,现实中就成了豆腐法。

  举一个例子足以说明问题,就是去年媒体曝光的“瘦肉精”。虽然法律在防范“瘦肉精”上,设置了很多防线,有严厉的监管安排,可媒体报道披露的监管乱象触目惊心。在“瘦肉精”案的养殖、流通、屠宰、加工和销售链条上,相关职能部门的失职渎职和执法腐败令人目瞪口呆。养殖环节,居然由养殖户自己拿人尿充当猪尿去检验;运输环节,每头猪花2元钱就能买到相关证明,再花上100元贿赂省界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城市;在屠宰场,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最后到了双汇集团,虽然自称有“十八道检验”,实则根本没有“瘦肉精”查验内容。“瘦肉精”产品最后到了老百姓的餐桌上。

  决定一个国家食品安全品质的,不是有没有最严的法律,而是有没有最严的执行。只是立法规定“造假将受重罚”,却不能完全履行监管职能,这种懒政是极不负责任的。当前食品安全丑闻层出不穷,关键恐怕在于:严厉的法律徒具观赏性,监管者或因为懒政,或因为腐败,或因为缺乏监管能力,而不去执行法律。

  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世界最严”,不是一种光荣,而是一种耻辱。在世界上最严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之下,民众却对食品安全问题焦虑不安,这实在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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