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母狼”DNA?“面子”而已!

时间:2012-03-27 10:27   来源:济南日报

  山东枣庄“狼案”近来闹得沸沸扬扬,枣庄市林业局森保站站长张长普3月2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所擒“母狼”究竟是狼还是狗还需要进行DNA鉴定。(3月26日中新社报道)

  对“母狼”进行DNA鉴定?这则新闻很“雷人”,估计能逗乐“地球人”!

  但是当地为了证实警方抓获的是狼而不是狗,还真是下定决心、颇费心思的。先是找野生动物学家马金生“鉴定”那条母狼是野狼;还不远千里邀请山东一所大学的专家对它进行鉴定,且很可能要做DNA检测,目的就是要给公众以确切的回答:那就是一条野狼。

  面对已经“入笼”的畜生,官方何以如此“较真”,甚至要进行DNA鉴定?说白了,还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

  当地政府辛辛苦苦、兴师动众擒获“母狼”,原本是一份政绩,是能得到百姓赞誉的好事。然而半路杀出一位程咬金,言之凿凿声称警方擒获的不是“母狼”,而是他家走失的宠物狗“哈士奇”。如此一来不仅让“狼案”变得扑朔迷离,而且也让官方颜面全无——不仅否定其抓捕之功,而且还让其蒙受作弊、撒谎之羞。由此推断,官方对“母狼”进行DNA鉴定,醉翁之意就很明显了:用权威的DNA鉴定结果,回击“谎言”、以正视听,在舆论面前挽回颜面。

  我们不排除那个人有撒谎的可能,也不排除他说的就是实话。面对这两种可能,完全可以邀请他及其家人前来“辨认”。假如真是宠物狗,它的性情一定温顺,且“认识”自己的主人,鉴别的难度并不大。警方归还之后顺便真诚对社会道一声歉,没有啥了不起的。假如这条“母狼”不是那个人的,权且不管它是狼还是狗,圈养在动物园就是,何必搞什么DNA鉴定?既邀请专家,又想搞鉴定,花费不菲的金钱,要由百姓纳税承担,这值当吗?何必为了那可怜的颜面而劳师动众、劳民伤财呢!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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