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媒体纷纷刊登了一则关于中国高校就业联盟网上公然出现招聘代孕妈妈的新闻。招聘信息的最后写道:“高薪招聘代孕妈妈和代孕志愿者,并注明“此信息长期有效”。
从上世纪70年代末,“代孕” 一词便开始出现在公众的视线内,也引起了法律界和社会伦理学界的激烈讨论,而我国对于代孕行为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也是诸多代孕网站打“擦边球”的原因之一。正当就业问题让很多求职者头痛时,代孕市场的 “异常火爆”甚至公然出现在高校招聘网上,着实吓倒了观众,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在合理和合法边缘徘徊的职业。
尽管代孕市场的出现对某些家庭来说是福音,完成不孕家庭多年来的心愿,但在这一切的背后,也意味着育儿行为的日趋商品化,人为伦理关系的混乱升级化。在笔者看来,“代孕”和拐卖妇女儿童没什么区别,打破了良好的社会体系,使得生儿育女成为“交易”的“标的物”,不仅复杂了社会环境,对生命的漠视和不尊重更是让人堪忧。
“代孕”市场越来越繁荣的今天,“代孕”所引发的夺子官司、离婚官司在各地更是频繁上演,代孕妈妈在造就了一个“婴儿市场”发育的同时也滋生了一片繁衍道德危机的恶性土壤。许多花季少女在金钱的诱惑下出卖自己的身体,甚至断送了一生的幸福,而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的商家不顾“代孕”者的安危,事故频发后却是令人发指的嚣张气焰。
诚然,像某些网友所说,代孕市场满足了各取所需的双赢效果,对代孕妈妈来说是得到了经济上的保障;对需求方来说也圆了爱子心愿。但在笔者看来,一旦“代孕妈妈”明码标价,就等同于赤裸裸的将妇女的身体商品化,将原本温暖的亲权变成了冰冷的交易,是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评价标准背道而驰的。
一边是现有法律盲点下的监管乏力,一边是“无后为大”传统思维下的求子心切,造就了火爆的“代孕”市场应运而生,而因此带来的一系列伦理道德、社会公平等问题也时刻警醒着我们需要“冷”思考:如何尽快对代孕行为予以立法,进行规范;如何加强监管力度,整顿市场等。在笔者看来,是时候让游走于法律和道德之外的有偿代孕现象刹一刹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