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收受“裸官”下属董跃进款物13万余元,并为其升官提供帮助,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瑞落马。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53岁的李瑞有期徒刑10年。(2012年2月16日《京华时报》)
正所谓“鱼贪饵,容易上钩;人贪利,终落陷阱”,看看李瑞的“落马”轨迹,正是如此。
报道称,将李瑞拉下马的是其下属董跃进。董跃进曾是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由于妻子、儿子早年都已移居美国,他算是名副其实的“裸官”。中通建公司的相关领导作证称,2006年,公司计划增补两人进领导班子,当时李瑞推荐董跃进,其他领导告诉他,董跃进曾因嫖娼被抓,但李瑞坚持要提拔董跃进。最终,因其他领导反对,董跃进没有进入领导班子。
那么,李瑞为什么要如此“卖命”,非要提拔这位嫖娼的下属呢?法院为我们解开了这个恼人的“迷团”。据法院查证,在力荐董跃进升职的背后,李瑞于2000年至2008年间,先后收取对方13万余元款物,其中包括人民币10万元、美元3000元、高尔夫球杆1套及苹果移动电话1部。
这真像俗话所说的,“无利不起早”,力荐董跃进升职的背后竟有着这样不可告人的“秘密”。然而,这正如民间一段顺口溜所言:“私欲不能有,否则必献丑;私欲若太大,早晚被拿下;当官不为公,早晚现原形;生活不检点,丢人又现眼。”面对铁窗残月和10年刑期,真不知53岁的李瑞有何感想?
尤其是2006年,董跃进被骗子盯上,他先后接受对方贿赂款91万元以及他人提供的性贿赂,并和“小姐”一起吸食冰毒。他还擅自决定代开信用证,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致中通建公司5.8亿余元公款被划走,至案发时尚有1300余万元未归还。此案是北京市司法机关办理的最大一起挪用公款案,董跃进后来被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董跃进东窗事发后,交代了自己向公司总经理李瑞提供13万余元款物的事实,李瑞随后也落马,并委托其妻将收受的钱款上交了纪委。
什么叫“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叫“捉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李瑞的最终结局就是最直接、最简单的“注释”,也给我们留下了最沉重、最铭心的警示。
陈毅元帅早就说过:“手莫伸,伸手必捉”。只要作奸犯科,就难免授人以柄,即使是潜伏很深,也难免意外被捉。“贪爱沉溺即苦海,利欲炽然是火坑”,官员一旦因贪欲掉入了“苦海”、“火坑”,想坦然应对、蒙骗过头是不可能的。董跃进东窗事发“带”出李瑞便是一个例证。
不少腐败案件在查处后,或多或少地暴露出同一个问题:少数官员出了问题非但没有得到处理,反而继续“带病上岗”或“带病提职”。庆幸的是,李瑞提拔嫖娼下属董跃进未果,不然的话,造成的损失恐怕比现在还要大。所以,李瑞提拔嫖娼下属因何未果?也值得我们反思,值得我们警醒。(林伟 原题:国企老总收13万提拔嫖娼下属被判10年警醒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