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也是警,临时工也是工
时间:2012-02-13 08:59 来源:四川在线
春节前,平顶山汝州市庙下镇派出所民警开着警车前往该镇各小学向学校老师推销鞭炮,并且要求学校每位老师都得购买。庙下镇派出所称涉事“民警”为该派出所“临时工”,已责令当事人退回鞭炮销售款,同时扣发两人一个月工资。(2月10日大河网)
民警开警车推销鞭炮,不但是公车私用,也是公权私用,从中也能看出该单位对警车、警员管理的混乱。
基层派出所甚至公安部门,常以警力不足、经费紧张为名雇佣部分临时工协助民警执法,称之为协警。协警作为临时工,从派出所获得的名义上的工资收入十分微薄,可为何还有那么多人愿意干这个工作?查车罚款不开票、蹭吃蹭喝不花钱,有不计数的灰色收入做补充,这才是做协警当临时工的吸引力所在。
单位聘用临时工好处一大堆,其一,临时工听话好管,支付的报酬低,是廉价的劳动力;其二,临时工冲锋在前,不怕辛苦,可当枪用;其三,一旦违规被查被问,可用临时工抵挡,实在不行一脚踢开,临时工可以当墙用;一句话临时工干活最累,工资最少,黑锅你背。一些部门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绝,根源也在于此。
殊不知,协警也是警,临时工也是工。协警在出勤时也在干民警的工作,执行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接受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聘用单位不应因为是协警而对其管理有所放松,协警既然受聘于你,就是你的职工,就应该对其工作作风,权力运用、行政执法、培训教育负全责。
临时工虽然被聘用时间较短,薪酬待遇与正式工不同,但做的也是用人单位交给的工作,执行的也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在代表用人单位与客户与民众进行业务往来;有了业绩效益用人单位享受,捅出漏子惹出麻烦用人单位也要全盘承担;临时工也是工,也不是为用人单位管理缺失挡风的墙。
实行同工同酬是我国的法律规定,临时工这个称谓本就不应该存在,不应该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但愿,临时工这个称谓早日消失,早日拆掉用人单位这堵挡风的墙。(王国红)
编辑:樊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