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破获价值20亿元的假药巨案。据调查,医院的清洁工和保洁员通过工作之便售卖各种处方药包装盒,一个抗癌药盒可获利300元。假药贩子在购买包装盒后通过改批号、灌装低档原料药等方法生产假药。
一个废弃的药盒,转手倒卖之后“可获利300元”,这无疑是一个相当挑战想象力的事实——一个药盒便能如此获利,假药本身又该有多大的利润?在假药利益链条中,“最底层的医院清洁工”的收益尚且如此可观,作为“上线”的“假药商”,又该攫取怎样的暴利?
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炮制贩卖假药,对于这种行为,当然应予以谴责,并施以严厉的惩治。根据最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生产、销售假药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在谴责和惩罚之余,我们也要看到,制贩假药的现象之所以会如此泛滥,并形成分工严密、覆盖广泛的网络和利益链条,“盘踞在全国近30个省市区”,所见证的不止是造假贩假者一己的利欲熏心,同样也是目前药品市场的一种生动写照,这体现在:即便是正规生产的真药,同样也是暴利化的。
以上案件中,假药贩子冒充的治疗肿瘤药物“美罗华”、“赫赛汀”等为例。其正品真药的价格原本就十分昂贵,动辄便是上万甚至几万。而据央视报道,在湖南,出厂价仅15.5元的抗癌药物芦笋片,从医院卖到了患者手上却变成了213元,利润率高达1300%;而另一种抗癌药恩丹西酮,“8毫克的针剂,平均每支原料成本不足1元,加上包装等费用,成本也不到4元,在医院的零售价却是每支80元到90元”,利润率超过2000%。
无疑,如果不能彻底祛除真药的暴利倾向,不仅会造成患者的医疗负担,而且也会从一个侧面推动助长假药现象的不断泛滥。一方面,诱人的药品暴利,会刺激不法之徒以身试法、“分一杯羹”的逐利冲动。另一方面,对于患者来说,真药价格的不堪重负,也会在无形中逼迫他们转而去寻找其他相对廉价的替代药物,最终让“假药”乘虚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