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良心只能靠摄像头吗?

时间:2011-09-01 13:51   来源:工人日报

  江苏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扶起受伤老人被诬肇事者,因车内有监控录像方证明其清白。老人称自己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让儿子专程送锦旗致谢。据悉,如皋市有关方面已为殷红彬申报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见《扬子晚报》8月30日)

  这样的事实让人感慨万端:如果不是那车载监控器忠实地记录车辆的一举一动,见义勇为的好司机殷红彬很可能成为又一个“彭宇”,甚至还会遭遇巨额索赔。此后被殷红彬扶起的石老太及其家人不会像今天这样既“深表歉意”又送锦旗,如皋市也不会积极热心地申报殷红彬为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

  其实,该起事件中最能起作用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被殷红彬救起的石老太。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司机殷红彬及乘务员郁维贞将石老太从三轮车下扶起后,石老太还感谢他们做了好事,为何在随后到来的村民面前听任村民“冤枉”司机殷红彬?如果是石老太事后所称的被压在三轮车下“头脑发昏,一片空白”,那为何还知道对询问她“伤得怎么样”的殷红彬说“不要紧”?更让人伤感的是,即使是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的石老太,依然对电视台记者坚称“就是那辆大巴车将自己撞倒在地的”,而“领导打电话告诉自己”的石老太的儿子也坚定地表示“肯定是大巴车撞的”。

  如果不是那个忠实的车载监控器,见义勇为的殷红彬,果真要成为无情的“撞人又逃跑者”?果真要成为无法说明清白的“彭宇”?

  2006年发生的南京“彭宇案”让我们记忆犹新,徐老太认定救人者为撞人者,而法院最终判处救人者赔偿4.5万元,社会对此反响强烈,带来的负面效应是一些城市遇到有老人跌倒在道路上时,往往无人敢上前搀扶救助。就在日前,天津车主许云鹤因停车搀扶翻越护栏而摔倒的老人再度成为第二个“彭宇”,车主许云鹤一审被判赔偿受伤老太10万元。

  在缺少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出于保护弱者的考虑,让另一方做出赔偿。不知这是不是法律的无奈。 当我们不得不让忠实的摄像头来“说话”的时候,我们一向推崇的“人背信则名不达”、“人而无信,不知其可”等有关诚实守信的基本道义,好像出了问题。当社会上出现了一起又一起制售假劣产品事件,甚至是学术都有造假的时候,我们还拿什么来维护我们的社会诚信?社会诚信之失造成的“彭宇案”等种种诚信道德问题,该如何解决?

  我们需要一个答案。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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