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摸胸照”传播,谁的隐私都难保

时间:2011-08-24 15:04   来源:扬子晚报

  左手驾车,右手摸胸,超速行驶……一张车牌“川BY0008”的小车超速被拍的监控照片被疯狂转发,随着事件的发展,公共安全、隐私、道德等问题开始被更多网友关注,并引发激烈讨论(8月23日《扬子晚报》)。

  将公共场合之下的不文明行为在公共场合做“游街式示众”,这曾经一度成为“惯例”。尽管近些年来随着对公民隐私权保护增强,此类“公开游街”的例子已经很少见到,但植根于公众头脑中的“羞辱式展览”观念却依然顽固,这足以从公民不文明行为屡屡被公开曝光和人肉搜索中找到实证。

  当网友们设身处地地站出来为“摸胸哥”鸣不平时,实际上饱含了大家对个人隐私的焦虑:不是过于敏感,也并非怕摄像头,而是忧心相应管理者的权力是否得到严格约束。前年,一对在上海地铁吻别的情侣意外成为“网络红人”,因为他们吻别的视频,被他人添加评论后上传到网络,点击量超过10万次。本应“绝对不可外传”的摄像头却成了“公开放映机”。更令人纠结的是,最终是谁泄露了该段视频、谁该为此受到追究,至今也无下文,原因是相关法律空白,法律没有起到保护公民隐私的作用,放纵摄像头成为权力滥用者的又一工具。今天是“摸胸哥”被“羞辱式展览”,谁能保证我们任何一个人明天不会因为干了一件蠢事、坏事而被公开羞辱毁损一生?

  公众对摄像头的恐慌,折射出相应监管的漏洞。如果法规不能提前设置违法者所要付出的应有代价,那就根本无法保证法律得到实施和遵守,公民不但不能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而且隐私被侵犯事件还会有增无减、变本加厉,甚至不可收拾。看似仅仅是“摸胸哥”成了“羞辱式展览”的牺牲品,但当公民的隐私权得不到执法者、管理者、甚至自己的应有尊重,那公众自身的尊严必然不保,文明社会的进程也必将被如此“羞辱式展览”一次又一次阻断。在这一点上,绵阳交警作出的“将严查照片真假,确保隐私不泄露”的表态还是值得赞赏的。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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