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不超10分钟”还需“下回分解”

时间:2011-08-02 14:04   来源:西安晚报

  卫生部日前给出“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分解指标,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三好一满意”活动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是卫生部在全国各级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的。

  “看病难看病贵”持续多年。看病各环节等待时间过长,令患者苦不堪言。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窗口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血、尿、便常规检验、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毫无疑问,卫生部此次要求医院合理安排门诊服务、简化流程,而且对多个门诊项目的时间提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不过,也许真的是幸福来得太突然,面对卫生部这一要求,舆论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欢呼。一个简单的疑问自然而生:医院能够达到要求吗?医院的态度恰恰印证了公众的担心。“总体来看,排队挂号时间能控制在10分钟之内,但是,在某些特殊时间,也有可能超过这一规定。”同仁医院如此表示。特殊时间如何界定?置之于现实谁都清楚,缺少了明确的界定,遇到问题都以特殊情况来推责,要求更像是望梅止渴。

  不仅如此,从卫生部的要求本身来看,也不容乐观。卫生部是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而提出上述要求的。可这个活动是什么性质呢?是强制还是倡议,所谓10分钟挂号是基本要求还是评优指标?即便医院表面上都能积极响应,也至多只是暂时之举——一段时间之内,努力达到要求,活动一结束,问题依旧。

  缓解看病难,需要10分钟挂号式的时间限定,更需要更多切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一方面,这需要在医疗改革的大范畴内,合理定位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实现患者的合理自然分配。另一方面,对于医疗各环节的具体时间限定也需要必要的保障机制。简单地说,医院做不到怎么办?不能缺少责任追究。否则,要求也好,禁令也罢,终究难免沦为一纸空文。当然,医院做不到可能具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同样需要具体对待、分别处理。

  提出了要求,就应该保障实现,否则,不但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削弱了公众对整个医改的信任度。具体到此次的10分钟挂号等一系列门诊项目时间要求中,其一,如何完善规定,保障要求得以真正实现?其二,要求能不能确实让患者受益,提高门诊效率(毕竟,缩短挂号时间并不等于缩短门诊时间)?这些都需要“下回分解”、不断规范。我们期待着,“下回”更精彩,患者更满意。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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