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之城,真正的幸福抢注不到

时间:2011-07-26 09:36   来源:法制日报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正式将“幸福之城”作为商标授予珠海旅游业界。据悉,“幸福之城”被珠海抢注,十年内其他城市不能使用(7月25日《广州日报》)。

  据悉,以前珠海一直打“浪漫之城”宣传自己,不料,后来大连抢注了“浪漫之都”,珠海虽然也还使用“浪漫之城”,但毕竟底气不足,于是,转过头来抢注了“幸福之城”,并且拥有了十年的专用权。

  不过,尽管“幸福之城”成为只有珠海才可使用的专属称谓,但说到底,“幸福之城”只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授予给珠海的一个商标,一个旅游宣传的用语名号。商标局并不在意申请“浪漫之都”的大连是否真的浪漫,也不在意申请“幸福之城”的珠海是否真的幸福,它只是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和商标使用的范围给予审定和批准。因此,“幸福之城”所承载的只是具有商业用途的一个商标符号,它并没有幸福的真实内涵。也就是说,“幸福之城”可以抢注成功,可以专属自己冠名使用,但“幸福之城”与这座城市是否幸福没有必然的联系。

  一座城市究竟属于什么城市,不是靠城市管理者“抢注”得来的,不是靠商标局“授予”的,也不是靠其某些权威他部门“认证”的,而是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居民以及作为第三者的外地人经过亲身体验后得出来的共性结论。巴黎的“浪漫之都”、“优雅之都”等称号绝非法国或者世界某个机构授予的;伦敦的“金融之都”、“购物之都”、“时尚之都”等称号,也不是伦敦人自封的。同样,香港被称为“动感之都”、维也纳被称为“音乐之都”、纽约被称为“世界之都”、新加坡被称为“花园城市”……这些城市全部都是经过历史传承和文化演变等因素而形成的具有独特城市气质风格的城市,它们这些名号都是自己的个性特点透射出来的结果,并被公认为是名副其实的。

  可以肯定地讲,无论是大连抢注“浪漫之都”,还是珠海抢注“幸福之城”,都不存在操作上的技术难度。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一座城市能够垄断某种好听的名号,而在于这座城市能否实现抢注来的名号所承载的内涵。如果“浪漫之都”无浪漫,“幸福之城”不幸福,那么,这些城市也只能和自己抢注来的名号构成强烈的反差而已,甚至还会对自己构成反讽呢!

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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