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江西省上饶市人民医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上饶县董团乡董团村一游姓农民纠集近百人封堵医院、殴打医生,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事情发生后,上饶市人民医院100余名医护人员到市政府信访局上访,要求惩处“医闹”。(5月31日大江网)
当地医生通过上访途径寻求维权,笔者以为不外乎有两方面原因:一者,这起医闹事件可能性质已极为严重,医闹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医院的办公秩序和医护人员的人身权益,医生上访就有“被迫”和无奈的成份;二者,不排除医生们的上访是一种对类似的上访维权行为的“效仿”。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事件,一旦有人上访就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而如果不上访可能就没人重视。医生上访或就有“学习”和“借鉴”成份。
然而,无论是被迫无奈还是“有样学样”,其实都曝露出来的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短板”。在近几年来频繁发生的医闹事件中,如福建南平的医闹事件,又如前几年为了躲避医闹深圳市某医院医护人员被迫戴钢盔上班,还有为了应付医闹医生带水果刀上班的......诸如此类问题,在看到个别医闹者胆大妄为的同时,曝露出来的正是政府相关部门在解决医患纠纷和矛盾上的乏力。一些地方医患关系早已有紧张的苗头了,而且,一些医院甚至数次三番发生医闹问题,相关部门却拿不出有效的解决和缓解的手段,说明一些地方官员在应付和调和基层矛盾上能力的欠缺。
第二个方面的“短板”在于,个别地方官员的原则性差。不排除一些医闹是正常的权益的表达,但确实存在大量的医闹行为是“托”的结果,甚至有黑恶势力的影子。个别官员不仅对问题置若罔闻,却时不时“活稀泥”,反而加剧了矛盾、纵容了违法行为的发生。譬如:在2006年发生在广东惠州的一起医闹事件,患方聚集200多人在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院内游行4小时,提出1500万元的索赔要求,后经当地卫生局、法院、公安等部门介入调解后,以院方无条件答应患者后续治疗费用而“私了”。2009年福建南平医闹事件也是如此,最终在政府“调解”之下,整整补助患者家属21万元整,退还全部医疗费用人民币6000元及减免所欠医疗费用了事。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给予家属于抚慰不是可以,问题是关键是看是基于什么理由,如果是“维稳”而出卖原则,就有些不值,而大量的事件之后的“摆平”往往就是基于这种“牵强”和“可笑”的理由。
这其实正是个别地方政府的“短板”,官员很怕“闹”、很怕上访,一“闹”一“访”往往无原则的、甚至违法的要求和条件也能满足。如此“活稀泥”,一些违法者能不胡乱“闹”吗?而医院和医生们呢?我们排除医院和医生确实也存在问题,但医闹闹了就有“好处”,医生不“闹”就没有好处,这样的惯例之下,也怪不得一些地方的医生们也就学会了上访式的“闹”。(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