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激情杀人”为何让人是非不分

时间:2011-04-06 16:06   来源:中国青年报

 

3月23日,药家鑫在法庭痛哭忏悔。

  “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这则网贴,语出药家鑫同门师妹李颖。网贴和李颖身份的真实性,得到了记者的确认。(《重庆晚报》4月4日)

  我很明白,说这话的人,没曾想过要为自己的言语负责,因而“激情发言”。她最后道了歉,只是说明她意识到“激情发言”是有代价的。然而,更多的时候,人们不必对自己的发言负责,因而这样的言辞并不少见。

  我也很明白,能说出这种激情话的人,想说出这种激情话的人,并非她一个。尽管是个案,但仍可管窥一豹。这个社会不合时宜的、多余的激情,时常借助着身体、语言的暴力,呈现了出来。

  专家认为这是教育的失败,说明知识的灌输大过了人格的塑造,这不过因为她是学生,而且是正确的废话。如果她不是学生,又当说明哪方面的失败?当药家鑫一案因为“激情杀人”的辩护词而引发热议,以至舆论分为两派时,我们的是非观是否也需要教育?甚至,当很多“挺药派”的辩护不是出于法律程序正义的理由,当“倒药派”的驳斥也多是充满道德义愤,我们的是非观是否都挺失败的?

  如果真有失败,那是败在基础道德和基础价值。一个社会总有其基础道德,总有其价值根基,一旦失去之,难免走向“礼崩乐坏”的境地。于是,我们彼此不再尊重,我们用愤怒来思考,我们的激情溢出于理性,也因此而显得激情多余。当然,给这个问题开出药方,那是相当大的工程,反正不仅仅是教育的作用,而教育本身也是这个社会基础道德、基础价值的传导罢了。

  我无意讨伐李颖,也无意替她辩护。她不过是药氏“激情”体现于网络言论的例子。一个是身体暴力的例子,另一个是语言暴力的例子,它们代表了这个社会激情的两端,是个案也是范本。当然,“激情”终归是个好听的词儿,说白了,当激情溢出于理性,自然向暴力转向,变成戾气。而我们身上的戾气,总在适时地试探这个社会文明的底线。

  “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李颖如是说。李颖是为药家鑫开脱吗?当然不是,她不过是徒有激情罢了。我相信,也有人看见这则留言时,同样会说,“我要是看见药或者李,我也捅他(她)一刀”。这是在捍卫道德,守护公平吗?当然不是。这不过是戾气的自然流通,如同温度的传导一般。总之,如果没有共同信奉的价值,没有共同遵守的基础道德,这个社会就总会溢出多余的激情,而激情总有其自我传导的方式,并让人们是非不分,以昂扬的姿态践踏一切碍眼的东西。(肖畅)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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