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养老金入市风险不能靠“打保票”

时间:2012-06-04 10:36   来源:中国网

  今年2月,国务院同意广东省先行先试,将1000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昨日审议省社保基金预决算报告时,省财政厅和社保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说明,这1000亿养老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能够保证只赚不亏、旱涝保收”,其保底收益率比存在银行要高。如果实际收益达不到保底收益率,由社保基金理事会补足差额。(6月1日《新快报》)

  养老金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入市早就成了热门话题。广东养老金入市,为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开辟了新渠道。养老金走出银行,才能战胜通胀与亏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将坚持更为审慎的方针,确保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但是“只赚不亏、旱涝保收”的“打保票”难道就靠社保基金理事会垫底?一个基金会又拿什么来保障养老金运营的安全?对此公众还是将信将疑,有所担忧。

  诚然,广东省既然坚信即便收益不济,社保基金理事会能够托底,想必这是有一定的信用度来支撑,公众不必担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基金会出问题的不在个别,这家基金会凭什么样的信用来受托运营养老金,公众看不到。即便是政府性质的,亏了由国家兜底,由国家信用背书,但“这碗水倒到那碗水”,最终亏掉的还不是纳税人的钱?何况各地养老金到底亏空多少没有底,一旦入市,金融领域常见的 “马桶圈效应”显现,各地养老金丰歉不一,万一出现坏账,由谁来埋单,地方还是中央?

  运营养老金应有一个第三方的专家监督委员会,对养老金进入各种投资领域进行事先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评价。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发出预警,提醒和警示基金会做好防范和应对。还要对全程监督的动态信息予以及时公开,让公众充分知情,对政府和民众负责。不仅如此,护驾养老金离不开公众参与。“物权法”的赋权中,作为产权人的缴存大众,有理由过问其信托财产的用途和去向,并对如何监管具有话语权和监督权。因此,在涉及养老金投资运营的重大决策、投资方向以及如何选择风险较小、收益相对稳定的投资品种时,必须召开听证会,及时吸纳公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没有获得多数人赞成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将养老金投入新的投资领域,以防患于未然。

  更为关键的是,养老金运营增值必须强化与细化问责制度,建立跟踪审计机制,对玩忽职守造成基金损失的责任人、在审批和经办基金投放项目中失职渎职造成基金损失的责任人;对滥用公权,擅自挪用社保基金,从中谋利敛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公开曝光,直至追究刑责。当然,源头上防范才是王道,只有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每一个环节都做到公开透明,一丝不苟,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及时斩断伸向百姓保命钱的“黑手”,才能真正护卫“保命钱”的“出访安全”。那种靠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打保票”的做法,一旦出了事“拍大腿”都来不及了!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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