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接到投诉,称当地还是按2000元免征额的旧标准征收个税。广东税务部门回应称,现在是报8月份个税,要到10月份报税才按新个税法执行。“大家在理解上发生了偏差”。
眼看就要到手的福利,它却还要“飞”一会儿。怪谁呢,原来只能怪纳税人性急,“理解有偏差”。可是征税这事儿掌握在税官手中,最怕的还是官方的理解“有偏差”。
国家税务总局早就一锤定音:无论什么收入,只要9月1日以后发,都按新起征点来。不少地方的税务部门也强调过这个观点。这大概说明,9月份是否按新标准征税,取决于各地税务部门的意志,这个意志与其说是对新个税法理解的偏差,不如说是官员观念的偏差。
这个观念的偏差主要体现在一个方面:民生情怀。新个税法的一个主要特征便是减轻民生负担。从这个角度来讲,地方税务部门跟纳税人抠字眼,对自身按照旧规征缴个税作合理化解释,是毫无意义的。我想这恐怕不是什么对法律的理解问题,而纯属权力对待民生的观念问题。
说起来,按旧规征个税的背后,徘徊着“捡一个是一个”的老套思维。对某些税务部门来说,尽量多收个税的机会非常珍贵啊!当然,他们可能还有其他办法,譬如,征税系统没有升级,“不得不”暂时按旧标准征税。软件没更新,当然是严重缺乏技术含量的解释,事实上声称“理解有偏差”的解释也好不到哪去——各地标准不一的征税手法,说起来已不仅仅是民生观念问题,同时也是对法律严肃性的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