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场约束力增强叫好

时间:2011-06-09 09:59   来源:人民日报
  这是一个可写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史的标志事件。它给各类市场参与者都上了生动的“一课”:它提醒发行人,在确定发行价格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利益,合理定价;它提醒承销商,不能仅仅顾及发行人一方的意愿,只有合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才能够确保发行的成功。

  由于询价对象不到有关规定的下限,八菱科技中止发行,成为A股首家中止发行的公司。这是一个可以写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史的标志性事件,体现出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历经两年努力之后,已经取得积极成果。伴随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约束开始向人们展示它的“威力”,而从长远看,这股力量的形成和强化,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资本市场诞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新股发行定价并不是由市场来决定。由于新股发行价格与上市首日价格之间的巨大价差,“新股不败”在A股市场一度成为常态。针对新股发行体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中国证监会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指导意见》,启动了新一轮改革,市场化定价成为其中的最大亮点。此后,根据第一阶段改革措施推出后的一些新情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二阶段措施于去年下半年推出,在询价和配售约束机制、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

  应当说,改革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市场对于改革的成效也有过一些质疑声。然而,在监管部门不懈的坚持和努力下,改革成果开始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尤其是最近一段日子,投资者不难发现新股发行过程中的诸多可喜变化:高价发行的新股频频破发,“新股不败”已完全成为历史;打新、炒新热情迅速降温,投资者面对新股的风险意识大为增强;询价机构报价趋于理性,新股发行市盈率正合理回落……

  八菱科技发行中止,给各类市场参与者都上了生动的“一课”:它提醒发行人,在确定发行价格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利益,合理定价,否则就可能遭到市场的冷落;它提醒承销商,不能仅仅顾及发行人一方的意愿,只有合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将投资者的声音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才能够确保发行的成功;它也提醒投资者,股市有风险,打新股同样有风险,“逢新必打”更不理性,面对新股,应当在充分研究公司的基本面状况之后,再作审慎的投资抉择。

  当然,也应看到,此次八菱科技的中止发行,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近期二级市场的相对低迷。目前来看,市场约束的力量依然不够强大,也不够稳定。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证监会负责人多次公开强调,要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原则,继续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促进形成相互制约、充分博弈、利益均衡的定价机制。

  我们相信,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坚定向前走,并根据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调整完善,新股发行体制一定能够取得令市场各方满意的改革成果。(午言)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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