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药品降价入医保”一举三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宣布,36种药品经谈判成功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据悉,这36种药品多为高价刚需药,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将大为减轻,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7月20日《人民日报》)
高价刚需药的特点,一是价格很高,以致很多患者无力负担;二是刚性需求,某种病非得用某种药,往往没有理想的替代药品。可以想象,这两个特点加在一起,对于很多患者是多么痛苦无奈的事情:常用用不起,不用又不行。
面对高价刚需药,医保同样左右为难:将其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基金支出可能承受不了;不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便只能眼睁睁看着许多患者用不起药、治不起病。
通过政府部门与药企谈判,将高价刚需药的价格降下来,然后将其纳入医保,这恐怕是化解难题唯一可行的办法。
实际上,政府部门在谈判中拥有强大的优势,这个优势不是手中的权力,而是巨大的市场——某种药品一旦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就意味着患者使用这种药品可以报销,其销量必将大幅度上升。中国有十几亿人口,这个巨大的药品消费市场,使得医保药品目录成了药品销量、企业利润的最可靠保证,成了药企梦寐以求的膏腴之地。此次36种刚需药品以大幅度降价换取进入医保药品目录的机会,正是政府部门在谈判中充分利用市场优势所取得的成果。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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