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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节”成“女神节”,用人单位咋不学学?

2017年03月09日 09:04:00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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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这个在百年前由芝加哥女工罢工平权所诞生的节日,近几年在全国市场领域正悄然发生着变化。在绝大多数商家的口号里,“妇女”这个词逐渐被淡出,随之演化出来的是“女王节”、“女神节”等新名词。在节日名称的演变过程中,不论是实体商家还是电商,一直在不断借势促销,力争将3月8日打造成“消费节”。(3月8日 《北京青年报》)

  一百多年前,美国芝加哥妇女游行集会,赢得了自己的权益,也为世界妇女争取到了自己的节日——“世界妇女节”。显然,这是男女平等的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现如今,国内有些商家刻意把“妇女节”打造从“女神节”,醉翁之意当然不独是女性的地位逐步提高,而是想方设法地恭维女性,哄她们消费。

  商家把“妇女节”捧成“女神节”,有过度商业、颠覆传统的嫌疑,但仅凭这一点,就该受到公众的批判吗?笔者以为,这个真没必要,即便是商家的小算盘还是想促销。在商业范畴,大家都认可一个道理:顾客是上帝。那么,女性消费者当然也是“上帝”的一部分了。商家借助女性特有的节日,捧一捧哄一哄女性顾客,至少有尊重女性的含义,这样做没毛病。消费不消费?说到底主动权还在女性消费者手中。

  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在逐步提高,这是有目共睹的。可是,有些情境下,女性的权益保障却在原地踏步走,甚至是倒退。举个简单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了,大部分企业在招聘员工时,都有排斥、歧视女性的潜在表现,比如设置门槛,比如直接在招聘说明中否决女性。从法律层面上看,女性应与男性一样,拥有平等的劳动权,就业问题上不应被歧视。然而,由于女性存在着生育问题,给企业造成额外的用人成本,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愿意招聘女员工。

  我们的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都格外重视女性权益保护,不断提高女性的地位和福利,比如开设痛经假,二胎生育福利,延长生育假等等。可是,越是如此,企业的用人成本压力越大,他们越是不乐意招聘女性,女性朋友应聘的处境更加不妙。当商家把女性捧为女神的时候,用人单位却眉头紧皱,女性把女性员工视为“女神经”,尽管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拒绝女性求职,却也在暗地里使绊子,想方设法地刁难她们。

  不知道妇女节这天有多少女性求职者或劳动者被歧视?劳动者不应有性别的差异,歧视女性劳动者,这是违法行为。女性劳动者的那些特有假期与福利,是人类繁衍的必须,应受到整个社会的尊重。任何企业歧视女性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惩戒和公众的鄙视。商家把“妇女节”成“女神节”,用人单位也该学一学,至少不要拉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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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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