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的小王和小李,领着同样的5000元工资,缴纳着同样的个人所得税。但小王家来自城市,父母都有工资,没有太大的赡养负担,5000元一个人生活就能过得很好;但小李家在农村,每个月要给家里老人寄去生活费,还要供弟弟读书,5000元的工资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作为起到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个人所得税,以收入水平为标准“一视同仁”,看似绝对公平,但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个税征收能不能考虑家庭赡养人口等因素,做到“冷暖有别”?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7日举行的记者发布会上表示,要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除此之外,可能还有其他专项扣除项目——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专项扣除项目的增加,意味着个人所得税从粗放式征收迈向精细化管理。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个税扣除项目的增加,必然会产生一些虚增抵税项目偷逃税的现象。个税征收的精细化,离不开涉税信息收集管理的精细化。
对此,肖捷坦承,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增加税前扣除的专项项目,需要相对成熟的社会配套条件。比如,税收征管部门需要掌握与纳税人收入相关的涉税信息,以保证新的个税改革制度能顺利实施。
就笔者来看,税收征管部门不仅需要掌握涉税信息,更需要通过大数据、实地走访等手段多管齐下,确保涉税信息的真实性。
我们经常能在美国电影里看到税务人员上门调查家庭收入支出情况。正是这些“无孔不入”的税收执法稽查人员,才有了“惹谁也别惹美国国税局”的口碑。
财政部个人所得税征收精细化管理的改革方向值得叫好,但执法稽查力度能否跟上,值得关注。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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