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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 家庭共济是双赢之举

2017年01月11日 09:50:00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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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了该省医保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浙江省也成为国内率先出台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医保资金进行共济互助的省份。(1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医保基金有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之分,二者的性质、归属与所有权不相同。医保个人账户归参保者个人所有,包括余额和利息,如相关法规规定:医保个人账户在投保人去世后,可支取可继承。统筹账户由参保人单位缴纳,归医保基金管理机构所有。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者门诊看病和购药的支出,参保人住院报销则由统筹基金支付。

  医保基金个人账户的设计,决定了不管如何支配和处理个人账户,都不会影响到医保基金的安全,同时,也意味着设计个人账户的使用办法,具有灵活多样的弹性。比如,北京市的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均打到北京银行的医保存折中,即使不看病也可以随时取出来,赋予了参保者自由支配的权利,从实践来看,没有对参保人平时的看病买药产生影响。

  不过,相对于北京的完全放开,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将医保基金个人账户打到医保卡内,可以门诊刷卡支付及刷卡买药,但不能变现,也只能限制个人使用。这样的举措,有效保证了个人账户的资金都用在就医上面,防止急需时没钱买药现象的发生。但与此同时,并没有解决好个人账户所用与资金使用效率的难题。

  而推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相对于现行的限制与北京完全放开之间的折中举措,既保证了个人账户用于就医,又赋予了参保人更多的选择权利,家庭成员所有的医保个人账户被打通,相当于资金集中在一个池里,谁需要看病、买药,都可以支付,减少了资金闲置,减轻了家庭就医负担,同时,在形式上也消除了医保不同待遇的落差,增强了公平的获得感。

  无疑,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双赢之举,期待更多的地方跟进。(房清江)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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