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岫岩的洪灾死亡人数瞒报事故,一位不知名的举报者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因为他,瞒报的事实得到初步确认,也因为他,真相才被一点点撕开。令人遗憾的是,在他将这份名单整理成文件,寄给相关部门以后,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没得到任何回复。
我们当然想知道他是谁,听听他的故事,而不只是一个无名氏。一个退休职工为了寻找真相,开着自己的车,6天跑了800公里,赔上精力赔上金钱,冒着风险和酷暑。但他在其中并没有利害关系,完全是出于良知去做这么一件事,这跟因为利益争斗引发的“窝里反”,还有个人恩怨引发的举报,有本质的不同。这种追求社会正义的精神、对公民责任的自觉意识,对维护社会秩序的高度责任感,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稀缺的。
可是从保护他的角度说,我们又不希望知道他是谁,不希望媒体去报道这样一个人。举报者是出于良知,他的本意不是被围观,他也不想成为大家口中的英雄。此外,举报者的权利也需要得到社会尊重。姓名一旦公之于众,这份压力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一件捂了这么多年的事情,一旦掀开,对当地的影响不啻为一场地震,随着调查的深入,会有多少人被波及,可想而知,那些人会怎么看待这位举报者,也可想而知。事实上,举报者本人也知道,一直有人在查这份名单的来源。举报者虽然退休了,身份相对超然,但其子女仍在当地工作,顾虑也不是没有。
这种影响在调查之初是可以预见的,正因为如此,举报者的行为才如此可敬。也正是因为举报的不易,才更需要做出反思,为什么一介草民敢于振臂一呼,偌大的官场却没有只言片语?到底是什么在阻止真相的出台?这一冷一热中,到底是什么在起作用?
我们倒是非常想知道,在举报者送出举报信以后,到底是哪个部门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置之不理。核查一份名单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在媒体跟进报道以后,鞍山市从成立调查组到得出初步结论,也不过花了几天时间,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不足以证明为什么会拖这么久。某种程度上说,正是纠错机制的失灵导致了这起事件通过了这么一种极端的方式大白于天下,这样的部门应该被公开调查在事件中的责任。
举报者值得尊敬,利他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推动力,但社会不能把希望神寄托在对个人良知的呼吁上,而应该建立在责任推动上。岫岩瞒报事故的背后逻辑并不难推测,事后被瞒报,被人揭发以后又迟迟得不到处理,其中的道理都是一致的。既然他们认为一时的瞒报可以将对自己的危害降到最低,认为瞒报的获益比将来被查处受损的利益大,那我们就得反其道而行。
公民的良知需要得到呵护,要不然,这种热情也会消失,就会重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公共困境之中。也只有惩处到位,责任推动才会起作用,才会让官与民之间形成良好的生态,相互监督,共同对社会负责。(高路)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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