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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如何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2016年12月08日 11:05:0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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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要以身作则,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的严肃查处,对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要调整岗位,严重的就要问责”……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江苏省镇江市调研座谈时,再次强调要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一句话,打铁还需自身硬。

  越是权力机关,越要强化监督;越是纪检干部,越要严格监督。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啄木鸟”,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由于其手中掌握着监督执纪的权力,纪检干部更是时刻都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稍有不慎,便容易陷入“围猎”陷阱,触碰党纪“红线”。可以说,纪检干部在执纪监督问题上,容不得丝毫懈怠。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不可否认,纪检干部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是普通党员干部,有自己的社会关系,也会受到一些不正之风的影响。从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案件来看,有的人搞利益输送、以案谋私;有的人欺瞒组织、跑风泄密;还有的作风漂浮、衙门习气,不敢监督、失职失责。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总而言之,纪委并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让监督常在,让铁规发力。

  己不正,焉能正人?纪检队伍在作风和纪律问题上偏离一尺,党风廉政建设离党中央的要求就会偏离一丈。一定意义上,有怎样的执纪监督,就有怎样的党风政风。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时刻把自己摆进去,从严要求自己,不断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做到政治忠诚、本人干净、敢于担当,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规章制度具有管总的意义。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根本还要靠制度。无论是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还是建立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抑或是公开曝光常态化,让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都发挥作用,都是在织密自我监督的“制度网”。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党经历过多次错误,但是我们每一次都依靠党而不是离开党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自我纠错、自我净化,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监督队伍。扎紧制度的篱笆,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保险箱”,我们党必能厚植优势、永葆生机。

[责任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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