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在环境权利方面,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在人身权利方面,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在表达权和监督权方面,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行监督的权利。
如此种种,让我国人权建设的“版图”越来越宽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与民意共振,不断契合民众的权利诉求,不断升级人权标准,公民所享受的权利就会更加广泛,也就更有获得感。
中国人权事业的不断进步,也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推动与延展。中国人口多、区域差异性大、发展不平衡,发展人权事业,殊为不易,但我们并不止步。以扶贫为例。众所周知,中国扶贫开发,规模之广、难度之大,在世界范围绝无仅有,而取得成果之辉煌,足以载入人类发展史册。不仅脱贫人口多,扶贫模式也成为了世界减贫的宝贵财富。
值得一提的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历经了多重苦难,更加深知人的价值、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对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故此,深知该如何有效发力,该如何推动人权事业不断前行。故此,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显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前,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实现中国梦的过程,就是不断保障人权的过程。权利不断浸润人心,尊严就会写在脸上,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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