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9月29日发布。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确定了2016—2020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目标和任务。行动计划说,2016—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中国人权事业持续稳定有序发展的重要时期。
以5年为阶段,“行动计划”确定了未来5年的目标任务。这是我国自2009年以来,制定的第三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人权并非单一,而是具有丰富层面、深刻内涵。“行动计划”正体现了这一点。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再到特定群体权利,“行动计划”所提及的权利分布,涵盖了公民权利的各个方面。
“行动计划”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表明了时间表,更制定了路线路。其亮点纷呈,倍受好评。比如谈到了全力实施脱贫攻坚,“实现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如果连温暖问题都解决不了,谈何其他权利?将扶贫纳入“行动计划”,有力地表明我们的人权是从最基本的权利出发,让每个国民都有尊严。
[责任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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