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对外通报,公安部成功指挥破获“5·08”网络赌博专案,打掉“伯乐”“鑫乐”“凤凰”“皇轩”“盛皇”“乐亚”等6个赌博网站,在境内外抓获3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1人从菲律宾押解回国,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目前,该案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江苏扬州起诉。(9月22日《人民日报》)
网络赌博,即利用网络进行下注或参赌的行为。参与网络赌博犯罪,不仅会造成个人家庭财产损失,更易引发追债纠纷、暴力冲突等社会治安问题,同时因为网络赌博往往规模大、涉案范围广,对百姓生活和经济秩序的危害加大。所以,网络赌博已经成为危害社会的一大毒瘤,非铲除不可。
不过,要对网络赌博进行长效治理,单靠公安机关的严打恐怕还不够。比如,公安机关的打击,往往都是在发现案情之后。而发现案情的时候,后果和危害往往已显现。网络赌博之所以如此泛滥和危害严重,一定程度而言正是拜网络所“赐”。尽管一些网络运营商也许未直接参与网络赌博,但他们对网络赌博不可能毫不知情。据悉,当前网络赌博活动已形成了由网站开发、网站出租、组织赌博、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资金流转等各个环节构成的利益链条,再加上一些网站为赌博网站提供推广服务的搜索引擎、广告链接等。可以说,不同的网络运营商已在无形之中间接参与了网络赌博。
因此,打击网络赌博还需做足“网下功课”。首先,要从完善相关法律的角度出发,加快相关立法和监管,为整治网络赌博提供制度保障。就目前而言,网络赌博涉及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属我国法律打击的行为。但是在境外一些国家,赌博却是属于合法的。为此,我国应尽快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条款,使打击行动合法合规,能够充分发挥法律惩戒和震胁作用。
其次,网络赌博,网络运营商必须是第一责任人。没有网络不成网络赌博,无论是参赌还是下注,乃至资金流转,网络都为利用网络的赌博者提供了平台。故而,网络运营商应好好体味法律精义,自觉承担责任,让“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成为行业共识,这是建设长效机制、打击网络赌博的关键所在。
最后,要建立完善打击网络赌博的合作协调机制。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网络运营商等的合作,及时发现相关网络线索,迅速形成地面上的打击合力,做到网上网下齐齐给力,让赌博者特别是庄家无路可逃。同时,进一步完善与周边国家的协调机制。对安置在国外、境外的赌博网站服务器,必须加大力度予以打击,并积极做好对赌博庄家的引渡工作,从重从严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形成对网络赌博随时可控的态势。(袁浩)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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