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学生入读高中有望不再唯分数论。教育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称,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此同时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意味着将打破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广州改革方案或于今年底出台。(新快报9月21日)
中考改革有两方面值得关注:一是推行学业水平考试,在“全科开考”基础上,实行中考统一科目与学生自选科目组合。“全科开考”针对的是中小学教育“不考不教,不教不学”的现状,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国家课程规定,开足开齐所有课程,不再把科目分为“主科”、“副科”。有人担心,这会增加学生的负担,其实,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合格考试,这是基本的义务教育要求。
而学生自选科目,则和高考6选3接轨。与高考6选3可自由文理搭配不同的是,中考自选科目不能全选文科科目,或者全选理科科目,这和义务教育的要求是吻合的,即要求学生在共性发展上实现个性发展。更重要的是,中考允许学生自选科目,可“倒逼”学校平等重视所有课程,以前被边缘、漠视的一些科目,因为学生自选作为中考科目,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重视这些科目的师资建设与课程建设。
但是,学校是否真按改革的要求,开齐开足所有课程并同等重视,这和地方政府增强对学校的师资投入、学校转变教育观念,以及改革对中小学办学的评价密切相关。如果地方政府不增加学校的师资投入,尤其是以前被认为是“副科”的教师的投入;学校办学还是追求功利的升学目标,并限定学生选择某些科目组合;同时对中小学的评价,仍只看升学率、名校率,那改革的效果就将大打折扣。这和高考扩大学生的科目选择权,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都需要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办学针对改革,做出转变。
二是实行综合素质评价,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根据《意见》,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是推广部分地方中考的做法,即将综合素质评价折合为具体分数计入中考总分。这种做法,可一定程度促进学校、学生和家长重视综合素质评价,但由于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并不高,且很多学校给学生的等级都差不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综合素质评价有演变为“走过场”的可能。
从长远看,要让综合素质评价起到推动素质教育的作用,一方面需要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通过学校自主办学,培养有个性、特色的学生,进而使综合素质评价更具个性。另一方面则需要推进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这次《意见》提到,要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这方面改革推进的深度,将直接影响学校重视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度。
根据《意见》,在如何设置中考自选科目组合、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中自主招生方面,各地有着自主空间。包括广州在内的广东各地区,应结合《意见》,以改革的精神,在广泛听取学校、老师、学生、家长意见基础上,制订能有效打破唯分数论、推进素质教育的方案。(熊丙奇)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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