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来自吉林省的林立谆(化名)卖掉了家乡的房子,在海南省三亚市选购了一套40多平米的房子,想要给年迈多病的母亲作疗养用。但是,2015年4月,他的房子却被认定为违建遭到强拆,三十多万元的购房款血本无归。他们找开发商要钱被告知经营困难,控告政府部门被法院驳回起诉,51名住户的上千万购房款均打了“水漂”。据《京华时报》报道,在三亚,仅同一小区,和他有同样遭遇的,就有一千多户。
三亚这一被认定为违建而要求拆除的小区,并非没有任何手续,小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取得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报建手续办了70%。只是楼盘落成、居民入住,手续没走完,于是就成了违建。开发商倍感委屈,质疑政府强拆行为不合法不合理,但执法部门关于违建的认定却也属实;住户联合起诉,但行政处罚决定的双方是三亚市执法局和开发商、投资公司,住户不是相对人。看上去这就像个死结。
这个局面用谴责“受害者”的逻辑,可以解释为住户贪图低价,明知手续不全还买。如果止于亲友间的警示提醒,倒也无碍,但如果作为对公共纠纷的分析,却模糊了焦点。至少在三亚的案例里面,地方政府为楼盘背书的角色不可忽视。比如,销售人员一度宣传,“副市长都来为我们站台宣传”,这是政府信用制造的一重错觉;边审边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也走下来了,说明当地政府对小区的建设情况心知肚明。一栋小区拔地而起,审批程序一度按部就班,它本身传递出默许楼盘建设的信息,这是另一重错觉。
这些年,开发商为了尽快实现资金回笼,边建设边送审成为许多地方通行的潜规则,未批先建、事后补齐手续的也不在少数。因为土地财政,地方政府通常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些本来抱有疑虑的购房者,看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放的实实在在的审查文件后,谁还会怀疑呢?如果行政执法部门觉得有理有据,那么该追问:高楼起来的时候,执法部门去了哪里?
市场经济里面存在着诸多信息不对称,所以政府的存在才有必要。政府有监管之责,得以第三方的中立角色来弥补信息不对称的沟壑,这样的市场才能给人以稳定的预期。人们买房置业、投资炒股等各种社会化行为,建立在政府信用的基础之上,对市场的评估才可靠。我们呼吁公共政策不能朝令夕改,与要求三亚政府为楼盘背书的信用不能说丢就丢,强调的都是同一个逻辑。
法治经济只是市场经济的一个讲法,忽视了信用的重要性,在程序上占理的政府部门,反而可能在公共信用上反噬自身。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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