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赋新解,民众更消灾

时间:2015-08-04 13:54   来源:中国网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赋予“大病”新的含义。即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而此前的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8月3日《北京青年报》)

  我们这里民间有个传说。说的是,张飞天不怕地不怕,胆子比皇帝老子还要大。一日,孔明对张飞说,“翼德你会害怕一个字”。张飞不信。于是孔明叫其伸出手,在其手心写下一个字。翼德一看,大惊失色,连声说,“这个我怕”。原来孔明写下的字是个“病”字。

  名将张飞尚且怕病,常人就更不要说了。这不仅因为有的病是致命的,还因为会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一人得了大病,全家倾家荡产,跟着受累,“一夜回到解放前”。现在,国家出台大病保险新规,提高了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而且以医疗费用取代病种报销,扩大了大病报销范围,这样,民众就可以多去灾,减少发生家庭灾难性的医疗支出。

  社会进步了,经济发展了,“大病”确有重新界定的需要。有专家称,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从伦理学的角度界定,就是容易危及生命、导致死亡的疾病;从经济学角度界定,就是费用太高的疾病;从医学角度界定,就是基层看不了必须到大医院看的疾病。那么不论是哪一种界定,都应把对民众有利放在首位,这才能体现医疗改革的诚意。而改以病种为标准为以医疗费用为标准,无疑扎准了大病保险的脉,治对了大病保险的“病”。

  大病保险改以病种为标准为以医疗费用为标准,也更加科学,更为合理,可使更多民众受益。若继续以病种为标准,只有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可以享受大病保险,而其他更多的难病怪病,有的实际医疗费用即使远远超过22种疾病,也被排除在大病保险之外,这显然很不合理。保定市容城县西牛村马女士的17岁独生女儿琳琳,今年1月份走在冰雪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因没有及时去看,后来被北京医院诊断为患上骨巨细胞瘤。琳琳前后接受了10多次手术,医药费花去40多万元。不但花光了家中积蓄,还欠下亲戚朋友20多万元债务。如果有大病保险新规,便可增加医疗报销比例,大大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当然,大病保险改以病种为标准为以医疗费用为标准,虽然前进了一大步,但因面对的病种更多,缺少大病保险参照标准,容易被医家和患者联手钻空子,套取大病保险的资金。因此,新规从一开始就必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以防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异。(张永琪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编辑: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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