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文化中心示范作用 推动戏曲艺术薪火相传

时间:2015-07-27 09:59   来源:中国文化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我们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站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研究制定好贯彻落实方案,制定政策,完善机制,搭建平台,抓好落实。

  第一,充分认识振兴戏曲艺术在传承中华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要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好经典传统剧目,同时要贴近现代人的欣赏习惯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动戏曲艺术创新发展,使之展现新魅力、焕发新光彩。

  第二,全面落实推动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责任担当。一是抓政策引导。注重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研究制定各类文艺惠民、戏曲奖励扶持政策10余项。出台《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营业性剧场;修订完善《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优秀戏曲剧目的创作和演出进行扶持奖励;制定《北京市文化局舞台艺术展演补贴办法》,对各类院团尤其是戏曲类院团参加舞台艺术展演活动给予资金补贴。二是抓精品创作。近年来,相继推出了昆曲《红楼梦》、河北梆子《北国佳人》等一批优秀原创剧目。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创作的评剧《母亲》已首演,反响强烈。三是抓平台建设。举办京津冀精品剧目展演、河北梆子巡演、青年京剧演员擂台赛、金秋优秀剧目展演等品牌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地方戏展演活动等,形成戏曲展演长效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筹备建立北京市剧目排练中心和剧院运营服务平台,为打磨戏曲艺术精品创造条件。四是抓院团改革。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戏曲院团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定,把既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用足用好,形成“一团一策”的长效扶持机制,鼓励院团通过名家工作室、项目制、商业开发等方式进行机制创新。

  第三,以落实《政策》为契机,续写戏曲发展的灿烂篇章。研究制定北京市贯彻落实《政策》的实施意见和有力措施。一是在今年内投入运行北京市剧院运营平台,2015年拟通过零场租或低场租购买各类剧场共100个场次,自2016年起计划每年采购200个场次,所采购场次将主要提供给戏曲演出团体。二是发挥北京市文化艺术基金作用,全程扶持包括戏曲在内的各类舞台艺术创作,助力戏曲艺术生产单位、创作者创作出更多优秀戏曲作品。三是加大基层公益性演出政府购买力度,在“百姓周末大舞台”“周末场演出计划”等公益性演出活动中增加戏曲演出的比重。四是增加戏曲在“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中的比重,继续鼓励各类戏曲艺术院团深入校园,增加戏曲演出比例,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五是完善戏曲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依托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落实好免除戏曲表演(音乐)专业学生学费政策,实施戏曲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为培养新一代青年拔尖人才创造良好条件。(作者系北京市文化局局长 陈冬)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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