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神“微红包”背后的“微腐败”

时间:2015-02-28 15:23   来源:经济日报

  今年春节火了微信红包,以电子支付的形式发出新年祝福成为新时尚。

  作为一种新颖的拜年方式,在满足了传统节日文化下的人情世故、礼尚往来需求的同时,微信红包也对现代网络支付手段进行了普及。但也有不少人担心,电子红包有可能成为“送礼神器”、成为“微腐败”的温床。

  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从送礼者的角度看,电子红包依托互联网进行支付,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只需加个微信好友,不用见面,动动手指即可完成,无形中降低了送礼“门槛”,很多送礼者因此加入其中,容易形成对行贿的“集体无意识”。从收礼者的角度看,电子红包面额往往相对较小,以微信红包为例,一天单个红包最多200元,全天累计红包上限8000元,这种小面额红包化整为零,往往踩不到法律的红线,收礼者容易放松戒备,难免在“温水煮青蛙”中越陷越深。一旦许多人思想懈怠,出现行为惯性,“小恶”的积累很有可能酿成“大患”。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送礼行贿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从早些年拎着礼品登门拜访,到用购物卡、提货券代替实物,再到现在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应该说,和月饼、贺卡、年历等“小问题”一样,电子红包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该如何对待“微腐败”的态度问题。从本质上说,“微腐败”和大腐败并没有区别。从笔者在基层纪检部门工作时了解到的情况看,很多贪污贿赂案件的起点往往就是“微腐败”。也正因如此,去年9月,中央纪委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古语有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于微信红包可能引发的“微腐败”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另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更应以身作则,自觉杜绝网络送礼“歪风”。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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