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有媒体全文照登,但“标题党”起的新闻标题叫“中办发文: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这与文件精神大相径庭。
这份文件的主旨显然是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了21项要求和措施,此外绝无空话套话。比如强调“切实兑现承诺,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提出“充分发挥领导带头表率作用,继续保持作风建设以上率下态势”,都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目的是避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雨过地皮湿”告终。
文件确实提出要“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落实下来,最终也应当会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的工资待遇。但这只是中央对党的基层工作目标要求中提到的一条配套措施,而其保障的目标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强联系群众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
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的是加强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所谓“血肉联系”,最终必须体现在基层,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最终还要落实到为人民服务上。为此,文件提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为民服务平台”、“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等目标任务,也包括一系列政策措施。
群众路线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而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为民服务平台,就像道路、桥梁之于交通运输,属于“基础设施”和前提条件。要搞好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一定的投入是必需的,包括人力、财力和知识等。为基层群众服务也需要集聚人才,所以吸引人才非常重要。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对贯彻群众路线来说,具有战略导向意义。
这些年,很多人认为“平台很重要”,崇尚大机关,觉得基层起点太低。对此要从两方面看:一方面是部分干部好高骛远,不屑于到基层去锻炼自己,或者不安心基层工作;另一方面是基层待遇的确较差,工作也未必得到上级重视。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有助于解决基层干部的待遇问题。
但提高待遇也只是“适当”,走群众路线、在基层为民服务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收入高低。如果光讲钱,给基层干部多少收入,他们才能安心基层工作,恐怕也没一个准儿。公务员待遇高低,关键是和谁比较。如果待遇确实过低,提高是应该的。但更重要的是采取政治和组织措施,对干部要提出基层工作经验方面的要求。对在基层工作中表现好、群众满意的干部,要大胆予以重用,这也是提高基层干部待遇的途径。
在待遇问题上,现代国家不能一味讲奉献,但基层干部也应当转变观念和作风,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在基层,让群众满意在基层。提高待遇不是目的,目的在于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为人民服务不到位,拿再少的工资也被视为白吃白喝;服务到人民满意,待遇再提高一点,大家也会觉得物有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