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老板”开矿15年缘何能一路高升

时间:2014-11-18 09:0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今年9月30日,河南郑州煤矿老板徐万年终于收回了350多万元的部分股权转让欠款。此前他已为一笔涉及几千万元的股权纠纷追讨近10年,并实名举报欠款人4年。其举报对象,是其所在煤矿的大股东张志友。今年65岁的张志友,1989年从部队转业至周口市检察院,1995年起担任检察官,之后历任该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民行处副处长。到2010年退休时,张志友在检察院工作21年,亦当了15年煤老板。(11月17日《京华时报》)

  无论是按照党纪政纪规定还是法律规定,党员干部与公务员都不能经商办企业。像张志友这样作为党员干部与公务员开矿办企业行为,理当被及时制止,并受到应有的惩处。但是,张志友的开矿办企业行为却一直未受到制止,乃至开矿长达15年之久,牟利高达逾亿元。而且其在开矿办企业当煤老板期间,职务也一路高升,从普通检察官一直做到检察院副处长。

  对于党员干部与公务员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关方面理当及时掌握、从严监管。所以,如果对于张志友的开矿办企业行为,有关方面不知情,属失察失职行为。如果有关方面明明知晓张志友开矿办企业行为,但却不予以制止,不给予其应有的惩处,则属包庇纵容行为,本身即属违规违纪行为。而如果张志友是通过行贿手段“摆平”有关工作人员,有关工作人员则涉嫌受贿犯罪。

  而从周口市检察院监察处李处长介绍来看,该单位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给予过张志友任何的“处分”。据李处长介绍,自2010年7月徐万年举报后,周口市检察院即着手调查,并给予张志友行政降级处分。而对于党员干部与公务员经商办企业长达15年之久,牟利逾亿元,仅仅给予行政降级处分,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是包庇。周口市检察院对张志友如此“关爱有加”,张志友身为党员干部与公务员能开矿办企业长达15年之久,并在开矿期间职务一路高升,也就并不令人感到奇怪。

  现在新闻媒体踢爆张志友开矿办企业15年牟利逾亿元一事,当地有关方面理当重新开展调查,依纪依规给予张志友严厉惩处,使其为自身违规违纪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对于张志友开办煤矿员工透露的张志友涉嫌瞒报两起塌方死亡事故,以及张志友涉及的一起私制假章案,当地司法机关应当开展调查.如果张志友涉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对于张志友开矿办企业负有失察责任乃至包庇纵容的相关责任人,有关方面亦应对其实施问责,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强化对于党员干部与工作人员的监督监管力度,有效杜绝类似党员干部与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现象再出现。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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