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权威源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彰显了法治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地位。
依法治国的道路注定不平坦,全民法治信仰和全社会法治文化的形成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全民法治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意识的养成,是一个长期基础性工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法治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只有将法治教育纳入国家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教育服务系统,从青少年抓起,才能使青少年在学校里、在课堂上能够学习到法治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逐渐将法治内化为大家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和坚定信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需要明确法治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法治教育体系,积极确立开展法治教育的原则、标准、内容和方式,形成完善的法治教育考核机制。同时,要建立科学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根据青少年成长发育特点及认知能力,编写适合不同阶段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法治教材,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持续化。建议在小学开设“法治常识”课程,在中学开设“法治知识”课程,在大学面向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通识课程,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修课程。
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建设优秀的法治教育师资队伍。教师是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领路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决定着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要重点围绕法治意识、法治知识、工作理念、工作方法等方面,全力抓好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培养,使其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骨干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拓展教育载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各类学校要发挥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不仅要在课堂上教授法治知识,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而且要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以法治文化熏陶人、感染人、教育人,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育人作用。要增强学生家长的法治意识,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良好的家庭教育之中,与学校系统教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法治资源,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拓宽法治教育渠道,丰富法治教育形式,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
少年强则国强。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通过法治教育让法治成为全民的思维模式、行为习惯和文化信仰,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全面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