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打拐出现了一些新态势。
过去找孩子,上街贴启事,四处去寻找,费时费力,效果不好。如今,有了新技术、新手段、新力量,解救了越来越多的被拐卖儿童。
新技术方面,国家建立了打拐DNA信息系统,通过基因“身份证”的比对,已经让3500多名被拐的孩子找到了回家的路;一些民间的寻子团体利用大数据这一新手段,建立寻亲的资料库,有的甚至一分钟就能帮助找到亲人;打拐的新力量就是遍布各地的志愿者,仅“宝贝回家”一家网站,就聚起了10万志愿者大军。那么多陌生人帮助找孩子,这在以前根本不可想象。综合起来看,可以说是发动了一场打拐的人民战争。
然而,打拐工作任重道远,还有不足。比如,朋友圈中,不时有人转发“采集新生儿DNA有利于打拐”的信息,说明大家渴望运用更新的技术,来遏制拐卖犯罪。比如,前几天一部热映的电影中,一句“失踪24小时后才能立案”的表述,让很多家长感到难以理解,尽管后来媒体澄清,这说法不对,但家长的疑虑依然透露出对于打拐流程进一步优化的期盼。
这种新渴望、新期盼,要求在新态势下,打拐工作的再次升级。
这两天,一则新闻引发热议。10月27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案草案表示,无论收买方如何对待被拐卖的儿童,一律作出犯罪评价。卖孩子,是犯罪,买孩子,也是。这一点意义重大,因为掐住了需求侧,就能反制供给端。这是对打拐工作最强大的法律支援,也是国家给予拐卖行为以釜底抽薪式的顶层设计。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这对于打拐工作来说,可谓是站到了新起点上。
下一步,就应在法治的框架下,继续整合各方资源,把打拐工作提升到更高级的版本,让冲锋陷阵的公安干警、锲而不舍的志愿者、肩负道义的新闻媒体,还有千千万万的你我他,共同护送我们的孩子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