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10月18日第四版有消息《土豪中学抱来268万给学生发奖学金》,如果没看到报纸,很难相信这则新闻的真实性。这所被记者称为“土豪学校”的川师大附属第一实验中学举行年度颁奖大会,本来,一所中学给学生颁奖,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此事之奇此事之疑,汇成教育奇观。
此事之奇有三。一是获奖人多,一所初级中学有518名学生拿到年度奖学金,少见;二是额度出奇之大,总额268.9万元,最高一笔为2.6万元,少有;三是发放形式,有图为证,校方将这268.9万元现金“堆放在学校操场的升旗台上,让大家近距离地感受到了268.9万元到底有多少”,堪称校园奇葩。
此事也有疑未解。一是奖学金的来源没作交代。一所中学能向学生发出巨额年度奖学金,而且获奖人数如此之多,实际上有可能是按招生合同对部分“达标”学生所作的“学费返还”,即招生时收取高额学费,按学生的考试成绩或排名按比例返还,美其名曰“奖学金”。羊毛出在羊身上,学校拿全体学生缴纳的一部分学费发给学校认为优秀的部分学生,读者千万别误以为天上掉馅饼。二是这所学校可能是为显示“公平公正公开”,当众发放,而且毫不含蓄地“放在学校操场的升旗台上”。
学生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优秀学生适当作一些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即使发放奖学金,额度也不宜过大;奖学金来源和奖励方法应当遵从合理的、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制度。私立学校办学有一定特殊性,但不能违背教育的基本规律,不能有错误的教育,不能单纯地把学校当成交易场所。学校如担心收费高影响不好,可以降低学费,“撒钱”的方式不可取。立德树人,不能用金钱作诱惑,否则,造就一批“向钱看”的“钱学生”,那就可能造成社会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