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工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两个普通综合管理职位,被质疑“萝卜招聘”。这两个岗位“其他条件”注明:获得学士学位;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7月20日《现代快报》)
前不久,哈尔滨呼兰地税局刚爆出招录公务员要求“乒乓球国家一级裁判”,引发质疑。这厢湖北宜昌市工商局又公然招聘“国家二级运动员”,让人甚为诧异:难道,这些招考单位平时不看新闻吗?
也许你要较真,宜昌工商局决定招“国家二级运动员”时,呼兰地税局招裁判的奇葩招聘还没曝光呢?好吧!没有从呼兰地税局这汲取教训,总该从早前的“萝卜招聘”的舆论声讨中得到启示吧。无论如何,都算是顶风作案,这也说明,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程序正义和公正公平依然未被遵守和敬畏。
招考中与岗位无关的“奇葩规定”,难免令人浮想联翩,惹上“萝卜招聘”的嫌疑。不过,无论是招“一级裁判”的呼兰地税局,还是招“二级运动员”的宜昌工商局,对于“奇葩规定”的解释,竟然异曲同工:单位经常搞活动,培养干部职工健康情趣,缓解压力,增强体质。
理由很是冠冕堂皇,在机关人员高喊压力大、干部屡犯抑郁症的职场情境下,这样的考量似乎也合情合理。我们并不反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多才多艺,去调节生活活跃气氛。但将其列入招考条件,真的合适吗?目的又仅仅是为了丰富机关文体生活吗?
机关单位特招“特殊人才”,似乎还揭穿了权力生态中的一个怪现状。在公考的圈子中,流行着这样的传说:若酒量过人,在面试中可以获得不少加分。甚至,这也不算是传说了,有些机关单位,尤其是承担接待职能的岗位,还曾在招考公告中公然要求:酒量好、身材佳者优先。这令人难免浮想联翩:这是在招人还是在选美,是在找公关经理还是在招考公务员?而特招这些人的目的,又是为了公关谁?取悦谁呢?
无论类似的奇葩招考条件,是不是为“萝卜”而设置,是否有近亲繁殖、以权谋私的目的,但很显然,它们违背招考规则和程序正义,理应被叫停。而公共服务岗位的招考,则必须确保到岗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匹配岗位要求,能运用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试问:地税局招裁判、工商局招二级运动员,这样的量身定制,难道能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时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