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石家庄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芳栋介绍,从7月中旬开始,石家庄市首次对监狱中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和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体检。“目前已发现一部分失控、脱管罪犯。”(7月20日新华网)
这些年,一些稀奇古怪的“保外就医”,俨然成了有钱人、有权人的“法外之地”。在保外就医的幌子下,“一部分失控、脱管罪犯”恐怕还不在少数。有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已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188件,已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247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副厅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18人。
保外就医,本来是法律人性化的宽宥之举。遗憾的是,法律的温情,在基层司法操作中往往成了自由裁量的缺口。权钱勾兑、辱没正义,结果就是有病没病,都能以保外就医来监外执行。譬如这个月初,有网友爆料,原广西阳朔县国土局局长石某,在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石某没坐过一天牢。
保外就医,不时成了“提钱出狱”,成了规避法律责罚的“越狱密道”。正因如此,2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框架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指保外就医)充分体现从严精神。长远而言,这样的亡羊补牢之计确实必不可少,完善保外就医的制度设计与监管程序,是防范司法不公的治本之策。但从眼下来说,形形色色的保外就医,恐怕不能不清理门户、更不能“既往不咎”。于此而言,不妨给保外就医来一次全国性公开“体检”。一方面,统一由检察机关直接组织重新体检,采用事前不告知体检地点、检查时编号代替姓名等方式,突击抽检,由法医分析真相,及时清除保外就医中的“南郭先生”。另一方面,对核实的“假保”行为从重严惩,对于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相关环节,一查到底,终身究责。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尤其是对职务犯罪来说,权力硬通货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司法正义要公平彰显,每个细节更要经得起公共监督的拷问。眼下而言,混乱的保外就医,早就该“体检体检”了。(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