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赣州寻乌县,符合计生政策的新生儿想要上户口,父母一方必须进行结扎手术。此外,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等在内的基层组织,甚至将农村危房改造等行政事项的办理,都与计生政策相挂钩。此事被媒体报道后,当地回应称,相关单位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将立即整改。
看起来,媒体在介入一些地方计生领域的行政乱象方面,可谓成效卓著。此前不久,媒体关注到江西修水县拒绝给超生婴儿上户口事件,当地同样“迅速整改”。而在贵州,兴义县将计生政策与义务教育“捆绑执法”导致一村民割腕自杀,当地亦在报道次日表态取缔。表面上看,地方政府似乎是“闻过即改”,但深层而言,却是一些政府部门对于粗暴式行政的迷恋。
遍寻相关法规条文,一切属于计生捆绑的做法均找不到法律授意与支持。对此,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未必真不知道,然而又为何要等到媒体曝光才来纠正?它只能表明,在媒体的关注之外,在一个特定的县域环境当中,行政权力仍处于某种不可控的状态。它既不受到各种法规的规束,同样也不受到公民权利的制约,至于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许多时候也形同虚设。
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不会主动地选择依法行政,只会天然地选取粗暴与蛮横。这就是为什么,“计生捆绑”这样一种饱受指责的做法在一些地方仍大行其道。“计生捆绑”作为一种粗暴式行政,绝非一句简单的懒政就可以卸责,它更体现为一种行政权力如何对待公民权利的伦理态度。这种伦理态度,在一个提倡尊重公民权利的时代,必须受到检视与检讨。
公民应当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但这显然并不意味着,为了实现计生的目的,就可以挟持公民权利。完整的权利不应有其他附加条件,这是一个起码的常识,也正是美国法律学者霍菲尔德所声称的,权利就是“有权不受某种对待”。然而多起“计生捆绑”的现实,表明行政优于权利的思路在基层仍占有极大市场。
必须看到,当前,一些越界以及未经授权的权力,常常成为社会冲突的缘起。因此,正如社会学者孙立平指出,“改革的核心是如何处理权力和权利的关系:一方面,如何限制、规范、约束公权力,另一方面,保障民众的权利”。(杨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