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治理庸官懒政而言,单兵突进或者各自为战仍然不可取,容易表现为一些地方严一些地方松,或者一个时期严一个时期松,难以实现根本性的转变
近期,山东、山西、贵州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通报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方面的案件。其中包括,山东省通报3起“庸懒散”典型案件,山西省通报两起违反财经纪律等典型案件,贵州省通报8起违规使用公车案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3起违反工作纪律案件(5月19日新华网)。
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而言,突出表现为庸懒散奢,这是行政管理中一个长期存在并且需要不断深入治理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危害性呈现出步步惊心的递进趋势,往往起源于庸懒,进而导致散奢,最为甚者陷入贪腐泥潭难以自拔。鼠洞毁屋蚁穴溃堤,贪腐现象并非朝夕之间就能形成,而是往往源起于看似不起眼的作风问题。
贪腐者在回首自己的不归路时,即便有些人已经忘记到底拿过多少钱,但时常都能记起自己内心深处防线最开始松懈的那一刻。为了力保清正廉洁作风永不变色,就必须下大力气对庸官懒政动刀,对任何可能滋生贪腐现象的不良风气都决不姑息。
对于一些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群众形容为“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年年都是老样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时光消磨中,个别干部逐渐认为自己“站着不长,绊倒不响”,安于现状、贪图享乐,“四风”问题不断滋长,对自己的要求也越来越放松,实际上已经处于一个比较危险的状况,换言之,站在贪腐的临界边缘。
对于庸官懒政的治理,不少地方都已经进行过实践和探索,但这一现象依然没有得到根治。最大的难点在于,到底什么是庸官懒政无法准确定义并及时发现惩处。庸官懒政可以算得上是我国几千年来传统政治文化中负面因素传袭至今的积弊,比如明宪宗的宠臣万安,不学无术不干实事,《明历》称其“止知呼万岁耳”,于是人送外号“万岁阁老”。庸官懒政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一个“混”字,既不干事也不得罪人,时时秉承一静不如一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宗旨,直至将青丝混成白发、庙堂混成江湖,混到昏天黑地却也无迹可寻。
纵观近年来一些取得实效的治理庸懒案例,都是将外部监督与考核问责较好地结合起来。比如武汉市近三年来一直大力治庸,不断加强明察暗访,同时设立治庸问责群众监督奖。在当地相关规定中,曾经引人关注的一条是“被诫勉谈话或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将对工作作风和绩效的考核与提拔任用联系起来,这已经被公认为治理庸官懒政的有效之道。如果再辅以并完善末位淘汰、差额竞聘等相关机制,庸官懒政的生存空间将被大大压缩。实践中,有一些地方开始出台并施行类似的举措,并取得不错的效果。但对于治理庸官懒政而言,单兵突进或者各自为战仍然不可取,容易表现为一些地方严一些地方松,或者一个时期严一个时期松,难以实现根本性的转变。
在将升迁考核作为治理庸官懒政的基本原则确立之后,需要站在促进行政效能整体提升的角度进行制度体系建设,对于一些重要环节和关键问题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进一步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行政责任要具体明确,行政程序要清晰简化,行政问责要落到实处。通过这些,才能真正将治理庸官懒政纳入法治化轨道,使之逐步褪去个案、标本或者运动的色彩,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行政行为。(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