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设计歧视性条件,更多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譬如一直遭受痛斥的名校情结,此举虽然对非名校的毕业生不公,但对用人单位而言,却是有益无害的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强调,用人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省会及以下城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5月14日《北京青年报》)。
以往,每到毕业季,形形色色的招聘歧视便会如期上演,让不少毕业生很受伤。为了遏制这种现象,201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一定要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时隔一年,国务院再发类似通知,从中不难看出,国家打击招聘歧视、营造公平就业氛围的坚定决心。
问题是,禁令声中,用人单位果真会循规蹈矩,给所有应聘大学生以平等的机会,择优选人吗?我看不容易,一方面,这几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一直居高不下,2014年更是达到了727万人的新高,若再加上往年未能成功就业的大学生,用“海量”一词来形容今年的求职人数一点也不夸张。面对蜂拥而至的求职者,为了能迅速筛选出合适人选,降低招聘成本,用人单位总会情不自禁地开出各种涉嫌歧视的条件,把绝大多数求职者一股脑地挡在门外。如此简单高效的办法,要想靠一纸通知来叫停,显然有困难。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设计歧视性条件,更多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譬如一直遭受痛斥的名校情结,此举虽然对非名校的毕业生不公,但对用人单位而言,却是有益无害的。因为从整体上看,985高校、211高校出来的毕业生,其知识水平、工作能力显然要比一般高校的毕业生强,在谁拥有人才谁就拥有技术、拥有市场、拥有效益的今天,那些效益好、收入高、个人发展前景广阔的用人单位为什么不提高招聘门槛,尽最大可能将名校毕业生收入囊中呢?
再如拒招女大学生,虽然人人喊打,但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看,女性生理情况特殊,不仅工作效率受影响,同时还要生育、哺乳,享受超长假期,如果能将其拒之门外,就能少承担许多社会责任,从而变相增加自己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因此,在这些实实在在的利益面前,用人单位势必会绞尽脑汁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招聘。就算不敢公开歧视,暗地里不动声色进行操作完全是可以的。
因此,要想真正叫停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招聘歧视,除了下发措辞严厉的禁令,更要使出一些实招,譬如可像纪委查节日腐败那样,带着高科技设备进行明察暗访;譬如可追踪一些大学生的求职经历,通过这些大学生来了解最真实的招聘动向;譬如可严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不搞歧视招聘,违反者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不仅如此,我看每年毕业季结束后,各地职能部门还应主动晒出自己的工作成绩单,告诉公众自己在打击招聘歧视上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问责了哪些违规者,并以大学生的评判作为考核这些单位的重要依据。只有如此多管齐下,不遗余力,多出实招,令人愤怒的招聘歧视才会越来越少。(吴应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