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4月25日下午,南京秦淮区中华门街道城管中队的大院内突然闯进8个年轻男子,看见穿制服的城管队员就拳脚相加或乱棍围殴。后经警方确认,施暴者均来自辖区内一家占道经营洗车点,当天下午执法队员曾前去查处过。打人者现已被拘留或罚款。
见多了城管打人的新闻,突然看到城管被打,一开始有些不明觉厉的网民为之点赞,也要看到,很多网友很快理性纠偏,指出用暴力报复正常执法的城管是不对的。
这件事,很容易使人们想起前一阵子浙江苍南城管被围殴事件,因为那次城管有明显的过失在先,所以舆论的风向比较一致,但这次看起来比较无辜的南京城管,获得了人们更多的同情。
南京媒体说得比较直白,占道洗车点“和路边小贩不同”,平时就“让周边居民叫苦憎恶”,而城管是因为居民投诉去查处的。其潜台词就是,居民让城管“严格执法”,城管就占理;如果对引车卖浆者“严格执法”,社会效果就会完全不同。
拨开社会反应的迷雾,其实道理只有一个:城管打人,公道自在人心;城管被打,同样是公道自在人心。
对很多民众来说,城管留给他们的是一种刻板印象,只要有人张扬一声“城管打人”,往往引来群情激愤。但是,如果谁真的是违法经营,而想利用民众的刻板印象,那也是错估了形势。民众心里还是有一本明白账,遇到是非,并不是“盲从”的庸众。
城管或许也该从中有所领悟,经常会看到一线的城管人员抱怨,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其实,法律也无非天理与人情,当根植于公序良俗与民众的相互情感中。城管的执法行为一旦乖违风俗人情,即便有政府或法律授权,也不获民众认同;反之,才会得到人们的支持。
如此看来,各级政府应当对城管执法的定位进行检讨。仅仅是出于市容目的,就将流动商贩等赶尽杀绝,很不现实。就算地方政府进行了地方立法,城管手执“尚方宝剑”,一来小商贩未必配合,二来多数居民也并不认同。这是城管经常吃力不讨好的制度根源。(杨于泽 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