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19日浙江苍南县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遭围殴之后,20日,江苏常州市天宁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官方微博转发了一名城管队员戴着谷歌眼镜、穿着制服的图片,引来不少人关注。有网友质疑,城管部门配备如此“高大上”的装备,实在是太奢侈了。而据《扬子晚报》21日报道,这副价值上万元的眼镜,是天宁区一名年轻的城管队员小蒋自掏腰包购买的,目的是避免执法时“无图无真相”。尽管媒体已证实并非花的公款,此事仍引来一些网友质疑。
有人认为,城管戴着这种能拍照、摄像的眼镜去执法,可能会让执法对象很反感,从而激化矛盾;有人觉得,城管自费玩这新花样并予宣传,是为了树立形象,为自己正名;更多的人则担心城管可能会“选择性执法”,凡是有利于自己的镜头都拍下来做证据,而于己不利的镜头就会找百般借口拒绝提供,譬如说眼镜出故障、没有电等。若如此,则谷歌眼镜纯粹是城管进行自我保护的利器,与执法公平公正无关,与透明度无关,充其量是其标配工具DV摄像机的升级版而已。
应该说,这些质疑并非都是空穴来风。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执法者概莫能外。如果执法行为没有规范的制度约束,缺失有效的组织督查和社会监督,则任何先进工具用来执法都可能变形走样。尤其在当前城管整体形象饱受诟病的背景下,即便戴谷歌眼镜确能做到“有图有真相”,公众也难免产生疑虑,甚至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这跟“智子疑邻”颇为相似。
然而对待任何新事物的考量,都应该进行全面的、理性的利弊权衡。就城管戴谷歌眼镜这事来说,只要不是假借执法之名挥霍公款玩新鲜,只要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整体而言应该利大于弊。其最大的好处,就是既予真正违章的商贩以震慑,又可能对执法者本身形成一种无形约束,促其下意识地规范自己的行为。
任何违纪违法的行为都是见不得阳光的。谷歌眼镜以其随时随地可拍照、录像、通话的功能,比传统的DV机拍摄更隐蔽、更方便,其“选择性”镜头更少一些。它就如一束阳光,尽管单方面地掌握在城管执法者手里,却总比没有任何证据导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好。这就如一个漆黑的隧道里,对面走来一个打手电筒的人,尽管其目的是为了自己方便,但路人仍可借光一样。城管的谷歌眼镜虽然可能选择性地拍摄,但在镜头对向商贩的同时,也会将“余光”泼到自己身上,这对于同行的执法人员更是一种无言的提醒和有效的“现场监督”。
其实,公众对于城管戴谷歌眼镜的非议,更主要的还是来自于某些城管阻止、殴打拍摄者这一现实语境。苍南县5名城管临时工作人员之所以遭围困、殴打,导火线便是他们打伤拍摄者在先。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已多次发生,每次都引来群情激奋:既然城管可以拍摄取证,为何旁观者却不能对执法现场进行拍摄呢?有什么见不得阳光的勾当?莫非执法行为也是一种隐私么?城管戴谷歌眼镜执法,这个可以有,而且可推广,只要自己愿花这个钱。但它要获得公众普遍赞许,就还需要一个重要前提: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袁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