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上午,浙江宁波奉化市一幢居民住宅楼发生坍塌事故,致7人被困,其中1人送医后不治。4月8日,奉化市政府确认,建设施工的3名直接责任人员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其他相关责任调查正在进行中。也正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塌楼小区所在的锦屏街道建设管理办副主任何高波于9日自杀身亡。这一突发事件引来网民的猜度无数。如果没有充分和及时的信息公开,谣言满天飞将是可以预期的结果。
虽然官方信息披露称,“经技术勘验和初步调查,认为何系自杀。”但何高波的非正常死亡,仍然给关心塌楼事件的民众留下了一连串的问号。比如,何的死亡与塌楼有无关联?如有,是何关联?又如,何高波有无留下遗书或安排后事?如有,又分别是什么?在公安机关目前认定的3名塌楼嫌犯中,并无何高波,他为何却要自杀?警方认定何高波自杀的依据又在哪?
何高波生前系奉化锦屏街道建设管理办副主任,倒塌的居敬小区正属于该街道管辖。2012年12月31日,何高波就兼任了该街道危旧房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塌楼事发前一天,还有检测人员对29幢进行过检测。何高波也曾就此向媒体作过解释。这些似乎都证实了,何高波与塌楼事件关联紧密。但无论如何对塌楼事件应承担何种责任,也责不致死。尤其是,倒塌的居敬小区29幢建于1994年,当时何高波还只有24岁。要说何与塌楼事件的交集,也是在危房的检测与监管上。
如今,何高波已经身亡。最让人担心的,除了何高波之死的权威结论之外,还有奉化塌楼事故调查能否坚持查办下去?此前有消息称,由奉化市纪委牵头,会同监察局、行政问责中心成立责任追究调查组,启动问责机制。同时,已派出3个工作组进行调查,并和坍塌原因调查组工作同步跟进,重点调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存在渎职失职行为。何高波若是无辜,调查结论应还其清白;何高波若是有责,虽然人已身亡在法律上不能再追究,但厘清其责任仍有助于让在生的责任人罚当其罪。
不管基于何种原因,自杀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是懦弱的代名词。这起官员自杀事件或将给奉化塌楼事故调查带来某种程度上的干扰,但调查不能停止,真相不容被官员自杀这潭浑水给掩盖。调查进展的及时公开,相关证据的合法披露,都是调查组应该关切的下一步。(王云帆)